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了房,如果离婚而且男方有过错?
[律师回复]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了男方、女方和男方父亲三个人的名字,女方虽未还过贷款,在离婚时仍有权占有一定房产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按份共有情况
若男方父母出资时无明确约定,该房产一般视为三人按份共有。通常会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来确定产权比例,鉴于女方未出资,其份额可能相对较小,但因登记了其名字,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仍可享有一定份额.
男方过错的影响
如果男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在房产分割时适当多分。
特殊情况
若有证据表明男方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仅赠与男方和男方父亲,且登记为三人共有是基于特殊原因而非赠与女方份额,则女方可能无法分得房产或分得份额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