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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农村土地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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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1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
2、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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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能建厂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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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关于土地被征收后养老金问题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年龄介于60岁及以上之男性以及55岁及以上之女性的失地农民群体而言,地方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将会依据每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水平,按照15年的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所产生的收益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以支付养老保险所需的相关费用,而个人无需承担任何缴费义务。
自失地之日的次月起,便可正式领取养老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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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渚农场监狱的地点和相关信息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自入狱以来已历时两个月,尚未接获家属见面的通知实属寻常现象。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流浪至监狱后需经历一段适应期,亦称为“入监队”,此阶段旨在让犯罪嫌疑人系统地学习并了解监狱内部的相关法律、规章及制度。
这段适应期大约需要耗费一至二个月的时间,待其完成入监训练之后,便可被分配至相应的监区,届时监狱方面将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属前来探视。
在此之后,家属方可根据监狱的相关规定,在指定的日期前往监狱进行探望与会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14年在农村地里盖的房子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所谓的农村非法建筑,指的是那些未能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未经合法审批的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擅自开工并兴建起来的各类建筑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也同样属于非法建筑范畴。
农用地,顾名思义,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地,其主要形式包括了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等。
在未按照法定程序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行为,都被明确规定为相关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因此这些建筑物均可视为非法建筑。
此外,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如果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或者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批准后占用土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也都属于非法建筑。
总的来说,非法建筑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种情况是建筑人由于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所以也就无法获得建筑许可证;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尽管他们享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是在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进行建设的建筑,仍然属于非法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沧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房屋补偿方面,依据统一的拆迁准则,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将采纳货币补偿安置或住宅产权调换安置两种策略。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者来说,其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将由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与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相乘所得;
而在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情况下,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并根据市场评估价来计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在此过程中,拆迁方将免除公摊面积的补差款项。
此外,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充分体现出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以及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关于提前搬迁奖励,根据项目改造补偿方案,将为符合条件的住户提供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的奖励上限为8万元人民币。
另外,政策性补贴还包括房租补贴和物业管理费补贴两部分。
其中,物业管理费补贴将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8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长达五年之久。
最后,政策性补偿则涵盖了被拆迁人在安装天然气时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以及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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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建厂房吗?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建厂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想要建厂房的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建设的厂房属于是违章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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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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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农村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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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有赔偿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合同期届满后,雇主未予续约,或续约时降低了聘用条件,而您选择不再续签,则有权请求雇主按照您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予以相应赔偿,每累积工作一年即需补偿给您一个月的薪资,且补偿金额应以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
若您在该公司的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若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则雇主需向您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您的月工资超出了雇主所在地直辖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您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同时,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条款中,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除非雇主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下,雇主必须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在雇主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续签失败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雇主愿意与您续签,但您却不愿续签;
另一种是您愿意续签,但雇主却不同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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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卡到期换卡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发现自身所拥有的信用卡即将接近有效期,但仍希望能够继续享受到该服务的话,我们建议您在信用卡到期前的一个月内主动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系,向其提出更换新卡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银行将会对您的用卡行为以及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若您满足续卡的相关条件,银行将默认为您同意续卡,并着手为您制作新的信用卡,随后通过邮寄方式将卡片送至您事先指定的收件地址。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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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农村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厂房
农村建设用地在有批准文件时可以自由建设厂房,但同时还要具备农用地转让手续。没有的话去申请否则即使占用了也会被依法收回。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是规定了严格控制农用耕地改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单位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没有经过审批是禁止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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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是集体的那拆迁时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性,这些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地审批手续以及制定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等等。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以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自由协商,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
其次,对于应当支付给被拆迁方的补偿款项,其起算日期应为拆迁协议中所约定的日期,若未能按时支付,则需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此外,在执行协议条款时,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如无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计算。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证他们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同时也能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
具体来说,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对该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而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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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来袭,你的农村房屋是违建,还是“被违建”?
1.若你的房子建于《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法不溯及既往,如果是在此标准出台前已建房屋,自然不应作为违法建筑处理。2.若你的房子未批先建,存在程序违法,没有办理批建手续,但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的违法建筑,属于程序违法的建筑,在缴纳相关费用并补正相关程序后,可以等同于合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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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职人员土地征收买社保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征地社保业务主要面向于有被征地情况的村民提供相应保障,若此类人群已就职于某个企业,且已经成功购买了社会保险,那么很可能不符合征地社保的申请资格。
特别说明的是,涉及到征收农村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标准是由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政府基于公布的区域性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在制定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年宅基地土地复耕补偿有哪些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宅基地复耕相关的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一)当农户决定彻底退出其原有农村宅基地并符合相应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设时,将会得到以下赔偿:
1.对于原有的农村住房以及其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将依据我地区现行的征地政策,按照附表中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2.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赔偿则参考我区同期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根据农户退出的原宅基地面积扣除申请用于新建设房屋的宅基地面积之后,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对实际腾退的宅基地面积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3.对于节约用地的奖励补助(也称为购房补助),将根据农户退出的原宅基地面积扣除申请用于新建设房屋的宅基地面积之后,按照每亩1.8万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提供补助。
(二)对于普通宅基地的复耕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农村住房以及其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将依据我地区现行的征地政策,按照附表中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2.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赔偿则参考我区同期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对退出的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在内,以下简称“退出宅基地面积”)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3.购房补助将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的总面积,按照每亩1.8万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提供补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房子房产证写的不是本人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如何解决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并非本人的情况
1.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依据现行法规规章,若权利主体及与之存在密切利益关系者认为不动产物权登记薄所载事项有误,可前往房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请求。
倘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愿意协助您签署变更同意函,或您持有足以证明实际姓名书写错误的确凿证据,房管局将会依据法定程序为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发起民事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可能会利用法律漏洞,擅自处置原本并不属于其所有的房产。
鉴于权利主体收集证据所需时间较长,为避免此类状况发生,权利主体可径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自身。
3.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错误往往源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审核职责,从而导致不动产登记的名称与实际权利主体的姓名不符。
在此种情况下,权利主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仅能对涉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撤销登记或变更登记的裁决,如欲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仍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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