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工友被暂
扣工资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无权
暂扣劳动者的
工资。误伤工友若是属于
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法律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
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