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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去世后能不能亲属继承只有使用权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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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6
1、不能。使用权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亲戚去世后能不能亲属继承只有使用权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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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先去世母亲后去世抚恤金谁继承
父母亲先后去世之后抚恤金是不能按照遗产来继承的,因为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如果父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还没有成年,并且爷爷奶奶也都在世的话,那么抚恤金是直接发给孩子及爷爷奶奶的,而且发给孩子和爷爷奶奶的抚恤金标准也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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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已婚第一继承人顺序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法规,法定继承人的排序如下:
在第一顺位上,应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而在第二顺位上,则应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此处所称的“子女”包含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亦涵盖了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其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保持平等。
然而,若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也可对遗产分配进行不均等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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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遗产谁能继承?
父亲去世遗产可以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继承人范围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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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网骗说未成年冻结资金是否属实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法院是无法直接冻结未成年子女的银行账户的。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他们的财产不被视为与父母共有,因此法院不能随意冻结其银行账户。
其次,如果存在确凿证据表明,父母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而恶意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那么此时,法院有权依法冻结子女的银行账户,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
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
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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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亲属关系证明
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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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股权转让与债务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股权转让之后,应由何者来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问题,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原则上讲,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与股东本人无关,其应由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偿还。
而所有的股东,则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额作为上限,承担起相应的有限责任即可。
因此,在股权转让发生以后,新的股东在接受并接手该股权的同时,也必须要无条件地承担和延续之前公司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原来的股东可能还需要继续承担公司的债务。
例如,当一个一人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原股东并不能因为股权的转移而免去其原本应当承担的债务责任;
又或者是在股权转让之前,原股东曾对债权人造成过损失,那么他们同样需要对这些公司的债务负起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客体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1.两者所适用之条件及时间有所差异。
关于转继承,其适用之前提乃是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离世,尚未实际取得遗产时;
而对于代位继承来说,其适用条件则是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并且该继承人需为被继承人之子或女。
2.它们所适用的继承范围各有区别。
转继承既可能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在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等各种情况下。
然而,代位继承却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这一特定领域。
3.两者所涉及的主体对象存在差异。
在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之人包括所有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而在享有转继承权的人群中,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一些法定继承人,并不仅仅局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至于被代位继承人,他们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而代位继承人,他们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所针对的客体对象也有所不同。
转继承的客体主要是指被转继承人未能获得的遗产份额;
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无法获取的应继份才是其关注的焦点。
5.两者所涉及的继承权利与义务存在差异。
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所继承的不仅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还可能涉及到其继承其他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相比之下,代位继承则是一种单纯的遗产继承关系,代位继承人所替代被继承人所继承的,仅仅是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6.两者在应继承份额的归属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转继承中,可能出现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属于其配偶共同拥有的情况;
而在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所期望的应继份将全部归属于代位人,不会产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享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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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母亲能继承遗产吗?
女儿去世母亲能继承遗产,且此时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可以与女儿的配偶、子女一起参与遗产的分割活动。当然若是女儿去世之前订立遗嘱的,此时尊重死者的意愿,按照遗嘱中的内容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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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管道堵塞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违法违章建筑质量问题,具体指的是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建材以及设备无法满足法定的质量标准。
这类房屋质量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最为普遍且极易引发各类纷争的一大类别。
具体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屋顶出现漏雨现象;
烟囱、排气孔道、通风管道等无法正常运作;
室内地板存在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等情况,同时对于有防水需求的地面还可能出现漏水现象;
外墙与天花板的抹灰层、面砖、墙纸、油漆等装饰物出现脱落,墙面浆活出现起碱脱皮现象;
门窗开启困难或者缝隙超出了规范所规定的范围;
卫生间、厨房、浴室等区域排水不畅导致积水;
内墙板出现渗水,阳台积水严重;
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出现漏水现象;
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出现漏水、漏气、暖气供应不足,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
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出现漏水、堵塞现象;
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以及其他承重结构发生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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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房产继承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价值评估环节:
首先必须经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评估机构会依据房屋所在地理位置、朝向、楼层及建成年限等主要因素进行深度剖析与恰当的价格评估,从而确定客观、精准的物业市场价值。
2.继承公证步骤:
申请人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事宜,领取相应的继承公证书。
在执行此项公证过程中,必须提供房屋所有者的过世证明、由正规机构签署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所有者生前所立遗嘱(如有遗嘱),同时也需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则必须出具书面的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工作:
申请人需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备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之用。
4.继承登记环节:
申请人手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之后,办事人员将会予以接收并立案受理,同时发放回执。
待所有资料审核无误后,便可发放已变更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必要材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为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如经实地测绘发现该房屋已被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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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抚恤金能否继承
由于抚恤金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也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因此立遗嘱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处理抚恤金问题。在分配的顺序方面,虽然抚恤金在性质上不属于遗产,但仍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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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在父母宅基地盖的房子归属权去哪里看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子女完全出资建设父母名下的宅基地房屋时,虽然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父母,但土地使用权仍然归属父母。
这主要源于我国遵循“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以及“房地一体”的原则,即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应保持同步登记,两者之间无法进行分割。
因此,尽管子女为该房屋的建设提供了全部资金支持,但由于其土地使用权归属于父母,所以该房屋也将被视为父母所有,而不会因为子女的出资行为而产生任何变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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