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如果
代签人是经过
当事人授权委托的,则认定
租赁合同有效;
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委托授权的,则
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合同事后经过了当事人追认的,则认定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追究的,则
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
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