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依照法定程序
强制拆迁合法。被
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由房屋
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
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