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滞纳金的收取标准通常由物业管理规定或者
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业主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收取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具体的滞纳金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物业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一些地方的规定可能会设定一个滞纳金的上限,例如每日滞纳金不得超过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
在收取滞纳金时,物业公司还需要向业主出具相应的收据。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滞纳金金额应以《
物业管理合同》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滞纳金条款,则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则无权自行收取滞纳金。业主应当积极缴纳物业费,以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营和维护良好的治安及环境卫生条件。
请注意,物业公司在收取滞纳金时,应当遵守合同和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提高滞纳金的比例。如果业主对滞纳金的收取有疑问,可以向物业公司询问,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