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地产开发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此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催促其尽快履行交付义务。
经向其发出催告后,如果仍未按时交付,那么我们便有权选择撤销
购房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上的
违约责任。
依据自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或者实施不当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时,他们必须承担继续遵守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相应
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同样,依照《民法典》的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足,且在采取适当措施补救后,仍然给另一方带来额外损失,那么他们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