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期间若未签署相关
劳务合同而终止雇佣关系,仍应获得相应报酬。
此等薪酬应当采用货币形式,按照每月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并交付至劳动者个人手中。
用人单位不得无原因或是故意地推迟或拖延劳动者所应得的
工资收入。
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前往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仲裁,寻求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对于劳动仲裁给出的结果,如认为未能充分维护其利益,工人还有权向法院提起
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