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的
拆迁补偿款如何进行合理分配的问题,我们应秉持一人一份、公平等量分割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此方面,在特定条件下,承租者可望获得更多的
拆迁赔偿:
第一种是,承租者或者与之共
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由于年老体衰,缺乏稳定而且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同时按照平均分配方式得到的补偿款,也难以保障他们能够维持日常生活稳定;
其次,承租者或者共同居住者在取得公租住房承租权时,曾经支付了相对较高金额的额外费用;
此外,对于居住在公租住房内的未成年子女,实际履行着
抚养和监管职责的当事人。
根据相关规定:
若存在两个或者多个公租住房的承租者,那么他们对于各自所在的
公租房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都拥有积极主张分割的权利。《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