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
阴阳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问题,可以被划分为两个大的方面:
民事责任与
刑事责任。
其中,民事责任主要集中在该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所产生的反响;
而刑事责任则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
逃税罪等
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如果签署人通过虚构低价来蒙蔽行政主管部门,进而企图降低税收负担,并因此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种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便应当被视为无效的
合同条款,其并不具备确定双方
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阴合同”中的真实价格条款,恰恰是决定双方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关键所在。
然而,这种做法无疑严重违背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若仅属于一般的
偷税行为,
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进行
行政处罚;
但若偷税
数额较大且次数频繁,则有可能触犯
刑法,构成
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合同均将被判定为无效:
(一)一方
当事人采用
欺诈或
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
(二)合同各方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三)合同表面上合法,实则掩盖非法目的;
(四)合同内容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五)合同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