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严格按照一人一份、平等分割的方式进行分配。
在此方面,承租人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
首先,可以予以适当增加分配额的情况包括:
(1)承租人或同住人口的年龄较大、身体状况欠佳、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且依据平均分配获得的补偿款无法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承租人或同住人口为了获取公租房所有权而额外支付了较高金额的款项;
以及(3)为公租房中居住的未成年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的对象。
此外,对于拥有两处及以上公租房租赁权的承租人而言,他们都有权要求分享各自被拆除公租房的补偿款。《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