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
购房者具备
退房资格。
1、购房者可通过友好协商与售房方达成共识实施
解约程序;或者在
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或符合业界公认的退房条件出现后,向售房方传送退房通知,自通知正式
递交至售房方面之日起,终止并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进而启动
退房流程。
2、然而,若未能达到相关退房条件,则通常无法提出退房申请。如强行退房,可能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支付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