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退还
订金的操作程序如下所述:倘若在认购书或
购房合同中存在关于退还订金事宜的具体规定,且买方所处状况恰巧符合这些条款的要求,那么他/她便有权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向卖方申请退还订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许多
购房者可能会在住房市场调控措施实施之后丧失
购房资格,面对此类情形,建议在合同中进行特别规制,明确此类情形属于楼市调控行为,构成了
不可抗力的因素。在大多数
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将一些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的因素予以明确列出。因此,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
当事人可通过友好
协商解除合同,并承诺互不负有任何形式的
违约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
买受人收受
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