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开发商已经破产,导致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消费者需要寻求政府住
房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帮助。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如果房子的主要结构质量存在缺陷且无法达到交付使用标准,亦或是在
房屋交付后的验收阶段被证实确实存在主要结构质量问题,那么
购房者有权要求取消购买合同并得到相应的
赔偿损失补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
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