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购买
商品房之前,您需要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核实与研究。
首先要确认所选项目的开发商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请务必认真审视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内容,如涉及到
违约责任及争议
处理方式等重要信息。
最后,请详细了解并掌握开发商供应的
按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第四十五条明确指引,
商品房预售是需要遵循以下条件方能展开的:
(一)开发商需已全额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开发商必须持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照预售的商品房数量来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开发商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并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