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务派遣员工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在进行派遣安排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能向
劳务派遣工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其次,对于被派遣的
劳动者而言,他们的
劳动报酬应当遵循同地区同酬以及
同工同酬的原则予以计算确定;
再次,在派遣用工过程中,用工企业不能将由劳务公司派遣至本企业工作的劳务工人再度派遣至其他用人单位;
最后,当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时,除此之外,绝不可随意地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或者直接解除与之建立的用工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
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