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全面考虑具体状况。在一般的情况下,员工具备自由选择离职的权益,然而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并且需完成各项必要的
离职手续。若员工未遵循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提出的
辞职规定,进而导致
企业利益受损时,该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您需要提供充分的事由阐述您匆忙离任并非出于自愿,只要征得雇主的同意,
工资依然可以顺利领取。
然而,如果您采取自动离职的方式,公司也有充分的理由停发薪水给您。对于普通员工而言,
辞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员工原则上应当提前三十日呈递书面的《辞职申请》至人事
行政部门,同时领取离职手续表。
其次,人事行政部门会积极与离职员工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离开单位的实际原因并做好详实记录。
再次,在与直属上级达成明确而一致的离职意愿后,员工便应开始着手妥善处理移交事宜。在此期间,尽管公司尚未寻找到适当的继任人员,员工仍须持续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直到
最后。
最后,按照离职手续表所提示的程序,逐项办理各项离职手续。当然,按照正规流程离职时,必须开具
离职证明。某些公司在选拔新员工时也会关注这一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