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理所订立之合同并不必定导致其无效。
在无权处理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所有有效条件,那么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其所有权变更的效力则处于待定状态。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权处理行为本身并不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除非存在着其他能够导致
合同无效的特定情形,例如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严重背离了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
倘若权利人予以追认,或者无权处理人在
签订合同之后成功获得了相应的处分权,那么该份合同将依然保持其有效性,并且其所有权变更也会随之生效;反之,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同时无权处理人未能成功获取处分权,那么尽管合同仍然有效,但其所有权却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购买者也就无法实际取得
物权。
总而言之,无权处理行为并不一定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