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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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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5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


附带民事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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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属于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贪污罪乃职务犯罪的范畴,与侵占罪有着本质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界定,贪污罪通常被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之便,以侵吞、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恶性违法犯罪行为;
反之,侵占罪则主要指的是将他人遗失物、埋藏物或其他应属自己保管之财物据为己有并拒不上缴的行为。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贪污罪确实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类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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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擅自动用公共收益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合法使用规定如下:
首先,在扣除了合理的运营开支后,所有剩余的公共收益都应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
其次,如果对于公共收益的使用已有具体的约定或协议,则应当严格遵循这些约定或协议;
若并无任何相关协议或约定,或是约定内容含糊不清,则应该根据每位业主私人拥有的物业部分的总面积所占比例进行相应分配;
再者,所有公共收益的主要用途应是优先用来填补某些特定项目方面的维修基金之缺口,当然,在没有其他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亦可根据业主大会的最终决策来安排其用途。
如果业主们发现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自我管理执行机构或者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任何违反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相关约定的行为,他们有权向当地街镇或房管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业主们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网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当事人自主协商原则。
消费者可选择与商家直接沟通,协商解决其间产生的争议以及索求赔偿程序。
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若双方在妥善协商下能够达成共识,便可用签署和解协定的方式化解矛盾焦点。
向消协提出投诉申请。
消费者有权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交投诉申请,以期获得援助并对侵权行为予以曝光。
接受消协调解服务。
消费者亦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提供调解服务,由第三方监管机构介入协助处理。
申请仲裁裁决。
若协商及调解均告失败,消费者可向商事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
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还可向商家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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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污蔑诽谤罪罪名的人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污蔑诽谤行为的定罪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如果同一个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已经达到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该信息的转发次数也突破了五百次这个门槛,那么就可以认定这是一宗严重的诽谤行为;
其次,如果因该类诽谤行为导致受害者及其近亲出现了如精神错乱、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极其严重的后果,也将构成诽谤罪名。
此外,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他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然后再次犯下同样的罪行,这样的情节将会更加恶劣。
关于诽谤罪的构成要素,我们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深入理解:
第一,诽谤罪所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基本相同,都是对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的侵害;
第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这些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而且情节严重;
第三,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有可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并且还希望这种结果能够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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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金额与量刑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贪污罪的处罚标准如下所示:
第一,个人贪污金额若超过十万元,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戒,同时还可能被法院判处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死刑,并且在执行死刑后,其所有财产也会被依法没收;
第二,个人贪污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将会受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法院判处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在执行无期徒刑后,其所有财产也会被依法没收;
第三,个人贪污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将会面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法院判处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个人贪污金额低于五千元,但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而情节较轻者,则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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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主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这两类犯罪皆属于涉及职务的金钱犯罪范畴,它们都有将公款转为个人控制的情况,
然而,两者的主观意图与客观表现形式各异:
首先,犯罪的性质迥然不同。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有资产的使用权与占有权;
而贪污罪侵犯的则是公有资产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的对象不尽相同。
挪用公款罪的所针对的对象仅限公款及法律规定的特定种类公物;
而贪污罪的对象则泛指一切公有财产。
再者,行为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区别。
行动方是否采用虚假手段使得自身拥有的公款在账面上无法被查觉?比如使用伪造的发票、对账单等财务凭证,使其所占用的公款在单位财务账目中无法得到真实反映的,通常应被视为贪污行为。
对于那些采取了虚假手段进行平账,但由于受到某些限制因素影响,未能完全平账的行为,也不能仅仅因为账目未做平就否定贪污罪的成立;
还有行为人故意销毁相关账目的情况。
此外,犯罪主体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而贪污罪的实施者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最后,犯罪的主观意图也大相径庭。
挪用公款罪的目的在于非法获取公款的使用权;
而贪污罪的目的则是非法占有公有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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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生建设项目怎么使用土地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被征收土地原有的使用目的进行补偿。
对于耕地的补偿费用,它包含了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金。
在制订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来的使用目的、土地资源情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年对此进行调整或重新发布一次。
其次,经过对划定范围内的实际用地面积进行精准计算,然后将其转换为“亩”这样的单位面积,最终才能确定该土地的相应补偿费用。
此外,还涉及到青苗补偿费用。
在土地征收片区的地上附属物中,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苹果树、梨树、花椒树等多种植物。
其中,苹果树的补偿金额相对较高。
而其他类型的地上附属物中,最具价值的可能就是闸塘、坑塘、浅井这三类。
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同时他们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时,政府将会向他们提供安置补偿费用,通常以每月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补偿金额则需要依据土地征收后的实际面积来计算,计算单位通常采用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贪污哪几种款物从重处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到挪用六万公款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有期徒刑。
具体而言,国家公务人员应充分利用其职务便利,将公共资金私自挪作他用,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亦或金额重大的,以谋取私人利益的活动,甚至在私自挪用公款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予以还款的情况,均属违反挪用公款罪的范畴,需要接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肃审判;
如果情节严重,判刑可能会更重,达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挪用公款的数额巨大且未能如数归还,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酷惩罚。
另外,值得特别提及的是,如果挪用的款项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公益事业的物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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