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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肯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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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8
对于户口的问题,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 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2)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因为不知道你们房子的具体信息,所以只能告诉你一般的处理方式。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的房子,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房子归哪一方,另一方获得多少的补偿。协商不了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男女双方的财产协议、房子产权登记情况、购买的时间以及出资数额来判决。因为该房子的很多信息我不是很清楚,所以无法准确的回答你,一般对于房子的分割是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共同部分平均分割即一人一半。
户口不肯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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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肯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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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原户主不肯迁出户口怎么解决?
如果发生卖家不迁移户口的问题,公安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可以对卖家做思想工作,但无权强制要求其将户口迁移出去。如果买家就此事将卖家告上法院,法院对户口问题一般采取的是既不受理也不判决的态度,所以买家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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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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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迁出买方能不能?
根据我国的政策规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套房子下有两个甚至三个家庭的户口。究竟能不能落,一定要先问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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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申请办理流程可以归纳为两大步骤:
第一步是初始登记,按照各个楼栋的相关信息,将所有权归于拆迁方名下;
而第二步则是转移登记,根据初始登记中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将所有权登记至每一位安置户名下,再向其颁发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如下必备资料:
第一份即为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过规划国土部门或者旧城改造办公室的见证);
其次是《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
同时,还需要提供安置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
以及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查档证明(收取原件);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此项需要提交原件及其复印件;
对于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存在差价的情况,需要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以及开发商出具的已支付清差价款的证明;
若增加了安置面积,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此外,以下两个方面也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若遇到被拆迁人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前,应当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其次,如果被拆迁人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仅凭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安置是不是讲的是拆迁后对农民住房的安置
[律师回复] 解析:
论述拆迁安置房的定义以及其构成因素和作用,该房屋概念源于国内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重大实施行为带来的拆迁工作,旨在为合法的被拆迁户或者出租人提供适宜的居住场所。
在这个过程中,安置房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不仅能够满足安置对象对于生活空间与品质的需求,更是政府机构或者企业针对拆迁行为的实际影响和复建需要所采取的补偿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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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迁出,买方能不能?
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通过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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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拆迁预公告出来一般多久正式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土地征收的预先通告通常会提前30日以上进行发布,待正式征用地时,这个过程约持续45个自然日左右;
而在发布征地通知之后至开始实行征地的这段时间内,并无明确的时间规定。
然而,在发布了征地公告之后的45个自然日内,负责机构会拟定相关的征地补偿以及安置方案,等待批准通过之后才有可能执行土地征收的程序。
在此期间,双方向对方签署有关的协议是必要的步骤,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争议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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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已迁出,原户口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原户口就会被相关部门盖上,户口注销的字样和记号,因为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移的时候,当事人的户口一开始迁移,就已经说明原户口注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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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有国有土地证拆迁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其他相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的补偿事宜,若涉及果园领域,我们将严格参照当地相关标准执行。
【征收范围】为了广大公共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令,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有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组织、个人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
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征收组织或个人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也应依法给予合理的征收补偿,以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在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下,更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受影响。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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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不想要了可以换成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货币化安置策略即为拆迁方对应当予以安置的房产进行核算,转换成相应的安置款项,进而由拆迁方直接通过银行支付至被拆迁方手中,最后由被拆迁方依据自身需求在房地产市场中自由选购房屋进行安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拆迁方有权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或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当涉及到房屋面临拆迁时,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房屋本身的价值,这需要通过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评估后得出的市场评估单价作为参考标准,随后再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从而计算出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
具体公式如下:
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
若被征收人能够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且其所拥有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仍未达到45平方米的标准,则对于不足部分,将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额外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了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祖遗户的认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着房产拆迁问题之际,如若涉及到门面部分的拆迁事宜,那么门面部分往往会依据物业所属权证进行确认。
而这份物业所属权证上,便详细记录着该物业的实际使用类型,比如我们常说的经营性住户。
然而,房屋真正的用途其实主要由两大部分因素共同决定:
首先是土地的用途,这直接影响到了该房屋用途的具体方向;
其次则是规划设计的用途,这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具体内容。
例如,“住宅”是专门用于人们居住的房屋,而“商业服务用房”则是指那些用于商业活动以及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场所,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正因为如此,它们在设计规划、建筑构造以及价值产生等多个层面上都有着显著的区别,因此在拆迁补偿方面也需要分别对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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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能不能单独迁出来
可以的,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夫妻间不能分户)。申请进行分户需要的材料:1、填写分户申请表;2、由户主提交书面分户申请报告;3、户主及业主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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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门市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门面房进行拆迁时,若未能得到补偿,可以考虑以下途径寻求补偿:
首先,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这部分包括了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以及由于实际搬迁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资损失所产生的补偿等方面;
其次,停产停业损失,具体数额应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通常会涵盖实际经营损失,同时也可能酌情包含预期经营损失;
再次,拆迁补偿费用,这部分主要包括了搬迁前期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还包括了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等;
最后,基于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如拆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同时还要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搬迁所需费用,临时安置或周转用房的安排,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搬迁期限的设定,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关键内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蔬菜大棚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聚乙烯材料打造的大型温室,其每个平米的搬迁赔偿金额大致在160到280元之间(此仅为参考数据)。
具体的搬迁以及赔偿金的调整由各省市自治区乃至各县各级的立法机构负责发布公告公示。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责根据本地区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居民平均收入增长速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周期性的搬迁补偿标准的调整任务,以便逐步提高这类搬迁补偿的整体水平。
现有的数据显示,已经有部分省、直辖市出现了这类搬迁补偿标准的超过规定时间要求的情况。
若未能及时相应做出调整,那么这些省市自治区将会面对用地审批环节被拒绝的风险。
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价格赔偿标准,则需要由当地的区县级物价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本地的经济状况及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等多重因素后,再制定出相应的定价规则。
对于任何形式的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行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占用补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偿金,以及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属物以及农作物等的赔偿款项,同时还需安排足够的资金以保证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住宅开店拆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将住宅转为营业用房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涉房屋的使用性质已经从住宅转变为了商用房,故而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应按照商业用房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房屋被拆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其具体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以每平米的单价形式进行计算。
再者,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方面可能面临的不便,其金额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的优劣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此外,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愿放弃某些权益,例如愿意搬迁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该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将会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
最后,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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