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钱没有
借条有汇款记录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根据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
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
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
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