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离婚分割农村土地

2.3k浏览 帮助22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离婚分割农村土地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41字,阅读时间约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592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分割农村土地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6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34****298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311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48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土地离婚财产分割吗
在农村夫妻离婚时,土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农村的土地是集体财产,不过,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所以离婚时的分割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对承包土地取得的收入,就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民工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农民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用人单位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如立即将受伤员工送往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其后,用人单位应向其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
待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其伤势相对稳定之后,他们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便确定其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最后,工伤职工需要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土地子女分割继承吗
在我国相关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所有,不可以办理子女的继承办理。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在承包期内进行相应的耕种,在下一承包期内重新进行相关的承包办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政策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时,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又称为房屋重置费用),此项费用主要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它通过对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损耗程度进行分类,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因暂时性居住环境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而带来的诸多不便之处,其具体数额会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级,并且将按照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数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项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个项目的标准,均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确定。
其中,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割吗
农村离婚后财产和土地都是可以分割的,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办理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如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权和财产可以公平的分割,如是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属于婚姻一方所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房屋质量问题胜诉,如何申请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拆迁补偿的准则如下:
首先,由于实施建筑物的征收而引发的生产中断及营业损失的赔偿属于补偿范围内;
其次,经过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设定基金和激励机制,以提供相应的赠与以及奖励给被征收人;
再次,被征收的房产价值将得到充分的补偿;
最后,由于征收房屋所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费用也会有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种树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农村土地在流转之后不得变更其原有土地属性,而进行房屋建造则明显属于改变土地性质之列,因此,这种做法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对于土地流转方面的条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流转必须是农民自主意愿的体现,并且该流转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
其次,交易双方均需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及行为能力,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皆可参与其中;
再者,欲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必须为土地的产权所有人,即对土地拥有最终决策权之人,同时,产权所有人亦可委托相关组织或个人代为处理;
最后,土地流转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皆无法进行土地流转。
此外,在满足上述各项条件之后,方可进行土地流转,但需注意的是,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时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农村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农村家庭土地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国有农用地征收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申办用地申请手续:
当涉及到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时,用地单位有责任向土地所属地区县级的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的文件以及资料,以表达明确的用地需求。
2.拟定征地方案:
当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之后,应当于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拟定出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以及工地方案等相关内容。
3.征地审查程序:
国土房管局将依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将其上报至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4.征地审核及批复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以及相关方案之后,若发现文件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则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示:
对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况,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
而如果是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话,则需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将根据征用土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实际情况,拟定出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将会协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已经获得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个日历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示。
8.补偿安置的执行: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按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破产终结后发现未处理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破产费用应
首先从破产财产中全额优先划拨: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出售以及分配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这其中包含了聘用职业人员所需的相关开支;
(二)破产案件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诉讼费用;
至于
(三)项,则是指为了保护所有债权人的共同权益,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所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在完成对破产费用的优先划拨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缴的各种税费;
(三)破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各顺位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待破产财产分配事宜全部结束后,清算小组将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终止破产程序。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尚未获得清偿的债权将不再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2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家庭财产分割土地的原则是什么?
农村家庭财产分割土地的原则是包括:按户申请、平等自由。在司法实践中,农村家庭土地财产分割是极容易产生纠纷的,发生纠纷的时候一般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是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自己的住宅注册公司的商铺拆迁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拥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面临拆迁时,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款项:
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中断造成的损失补偿、设备迁移费用补偿以及设备损毁费用补偿等多项内容。
对于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非居住用途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主要依据被拆解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来进行确定,而无需参照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或价格补贴机制。
具体地说:
1、拆除那些并未对外出租的非居住用途房屋;
2、针对公有出租性质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将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20%;
与此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方亦能获取的补偿款则等于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80%;
3、对那些由房管部门代为管理的非居住用途房屋进行拆除时;
4、拆除由房管部门代理经营出租的宗教组织所拥有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也是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再乘以100%;
而房屋承租方获得的补偿款则等于市场评估价的8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补偿标准所引发的争议问题,应首先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地方政府机构进行协调处理;
若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交由批准征收该片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最终裁定。
至于涉及补偿费用分配方面的纠纷问题,其本质上归类于民事纠纷范畴,当事人可能包括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体与相关村民群众。
对于此类纠纷,各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
而在征收土地信息公开事宜引起的争议中,这类矛盾基本上都可以被认定为行政争议,故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途径来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3****6288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7****4879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50****4211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