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
赡养、
抚养或
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