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

1.7k浏览 帮助17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其使用权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承包经营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三种形式。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产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即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1]土地流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通过政府征收由农民集体所有转变为国有,即土地资源由农村单向流动到城市;二是土地在一级、二级市场上使用权的流转。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流转,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纠纷   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纠纷较为突出的案件为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产生错位。例如,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擅自将村集体公共事业用地或公共设施用地有偿转让给他人作建设厂房使用,并与他人签订土地使用补偿协议。后该集体组织成员得知,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   那么这类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呢?从主体上来说,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设用地所有权为集体组织,但实际使用人为集体经济组织。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时应征得集体组织的同意,才能与他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交付他人使用。故集体经济组织是没有直接处分的权利的。集体经济组织为无权处分人,那么该协议还有效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进行建设需要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必须经过国家征收这一法定程序,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住房,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所以其他企业、个人与农村农民直接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的,其行为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2]故该转让协议应当确定为无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土地改变其用途的现象。例如在利益的驱动下,发包人往往默许承包方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将农民的农田用来作为鱼塘、果园、林园或养殖基地;或者某些承包人勾结村干部假借流转之名变相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把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用来修水泥路、建设商品房,致使农民丧失土地承包权。这些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正常现象。以上就是农村土地转包纠纷的类型,希望对您有帮助!
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929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487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48****1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7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56****759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52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86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土地流转有几种形式
当前我国农村中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时候,主要的流转方式有以下几种,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租赁30年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以承包形式进行管理和经营,从事如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及渔业等多种生产活动。
在这些土地上所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年。
倘若合同中存在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约定事项,则这部分内容将被视为无效。
然而,这种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到合同其余部分的法律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土地转让形式有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村土地转让形式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需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进行装饰装修,当合同解除之时,倘若双方对于已经形成附和状态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式并未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据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做出裁决:
首先,如果是由于出租人违反了合同条款而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所产生的残值损失,此种诉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其次,若是因为承租人自身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承租人向出租人索要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请求则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但是,如果出租人愿意接受并使用这些装饰装修,那么出租人应当在合理的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的补偿;
再次,如果是由于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剩余租赁期限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如果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双方的原因而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剩余租赁期限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共同分担。
除上述情况外,如有其他特殊规定,则应适用该等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
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改房产土地性质怎么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申请时,您需按依次准备以下几点所需的书面资料:
第一,填写准确无误的《土地登记申请书》;
其次,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身份证件或者户口本,以及如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情况,则必须同时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对于法人单位,则需要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请务必附上相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非法经营证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个人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负担或被处以1倍至5倍之间的违法所得金额作为罚金。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在此基础上还要负担或被处以违法所得金额1倍至5倍之间的罚金,甚至可能涉及到财产没收。
如果是单位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那么该单位将会被判处相应金额的罚金,同时还会将对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身分权,是对应于人身权中的财产权这一概念而言的,亦可称为“人身非财产权”。
身分权与人身不可分割且缺乏直接的经济价值内容,其所包含的范围广泛,既包括了法律所确认为民事主体的必备条件——身体以及人格的相关权益,也涵盖了各种身份关系中所产生的权利,这些权利随着当事人间相应身份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同时也会随着此类身份关系的消失而消失。
其中,人格权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的基本条件——身体及人格紧密相连的权利,这类权利伴随着权利主体的生存而存在,并且在权利主体消逝后随之消亡,例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等。
至于身份权,则是由于权利主体具备特定的地位或资格而衍生出的权利,这类权利随着当事人之间相互存在的各类身份关系而产生,同样地,它们也会随着这些身份关系的终结而消失,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诸多方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
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3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强险保障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交强险的覆盖范围涵盖:
(1)对于致第三方身故或伤残的事故,我们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伤者医疗费用,在此过程中,我们将承担受害者所需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食宿费用,以及出院后必要的康复费用和营养费等支出;
(3)财产损失赔偿,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财务损失,同样由我们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除以上主要的保障范围外,交强险还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如果被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体和财产带来伤害和损失,我们的保险公司将依据责任限额对此负责理赔;
其次,交强险具有法定的法定强制性,没有加装该保险的车辆一旦被查处,不仅要支付两倍于保费的罚款,还可能面临暂时扣留车辆的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形式有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形式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如何申请农业设施用地
[律师回复] 解析:
办理设施农业用地的严谨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选择合适的项目地址至关重要;
其次,需前往所属乡镇,认真填写备案申请表,在得到乡镇村社、村建环保部门、国土所以及农服中心多方面的联合实地踏勘并签字盖章认可之后,才能正式确认该地块的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
接下来,应制作详细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以便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和使用范围;
然后,所属乡镇将指导农户如何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他们签字盖章,作为手续文件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用地业主需自行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情况的相关复印件等必要材料支持;
完成以上步骤后,便可进入最后一步——签订用地协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集体流转土地的形式有哪些?
农村集体流转土地的形式有反租倒包,还有土地的股份合作,土地的转包、土地的转让、再者就是土地的互换、也可以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进行处理;只要按正常的规定方式进行流转就是合理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车险包括不计免赔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不计免赔属于汽车保险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即不计免赔险。
它属于一项重要的商业保险(车损险或三责险)附带项目,只能在购买相应主险的基础上进行选择购买,不能独立作为一个独立的保险项目进行购买。
当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相关保险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在最大程度上给予受害人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86****5135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56****1069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59****1642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