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需要以下四证: 《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
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
产权属证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
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