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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陈述是否属于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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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当事人的陈述属于证据。当事人陈述指的是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就有关案情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叙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当事人的陈述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审判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都以当事人的陈述为重要内容。当事人的陈述都必须在审判长许可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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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被害人陈述属于什么证据?
我国的被害人陈述属于直接证据。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案件的定罪中,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都是陈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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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贪污属于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贪污罪乃职务犯罪的范畴,与侵占罪有着本质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界定,贪污罪通常被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之便,以侵吞、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恶性违法犯罪行为;
反之,侵占罪则主要指的是将他人遗失物、埋藏物或其他应属自己保管之财物据为己有并拒不上缴的行为。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贪污罪确实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类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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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了,家属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受害者一方家庭应在法庭诉讼中所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首先,务必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程序,尽管不必拥有执业律师的支持,但可以寻求懂得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担任代理。
其次,由于各省级行政区的律师收费标准不同,总体而言,律师费用的范围通常也在数千元人民币左右。
第三,在开庭审理之前,请务必收集并整理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向法院提交。
例如,若被告的犯罪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您有权申请知情人士出庭作证,或者请求社区、物业等机构出具相应证明;
此外,还需要提供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孩子的户籍资料,以及被害人近亲的个人信息。
2.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家人来说,他们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来进行准备:
当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聘请辩护律师时,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服务。
同样地,如果被告人属于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且未聘请辩护律师,人民法院亦应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最后,如果被告人可能面临死刑判决而未聘请辩护律师,人民法院仍需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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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法院判了离婚还需要领离婚证吗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院的判决被视为与离婚证等同,故而在完成了法院的判决程序之后,便无需再次去民政局申领离婚证书。
我国现行的离婚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为两类不同的途径。
首先是协商一致的离婚方式,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均赞同这一决定,而后共同前往民政局进行相应手续的签署和办理,以换取离婚证件。
其次则为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达成离婚的目的,最终取得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其所产生的法律效力都是相同的。
因此,对于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当事人来说,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已解除,此时只需携带法院的判决书至民政部门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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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可以吗?
当事人的陈述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需要其他证据予以支持。《证据规定》第7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由于当事人陈述的证明作用需要借助其他证据,因此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就要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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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地下车位归属权问题应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地下车位权属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能进行独立登记的地下车位,将根据登记内容确定其所有权归属;
未进行过登记或者因某种原因而无法登记的情况下,应当遵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来确认收益权。
在此过程中,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仔细审查和判断:
首先,地下停车场是否会计入容积率?且该停车场是否侵占了涉及案件的小区土地使用权?
其次,是否存在地下停车场开发成本被合理地分摊至各套商品房的售价中的情况?若以上条件均满足,那么可以判定该地下停车场为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
反之,若开发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建筑面积并未作为公共区域销售给业主,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该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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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证据种类当事人陈述
1、将当事人的诉请及所依据的理由当作当事人的陈述。2、将当事人的权利或事实主张当作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主张包括权利主张和事实主张。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是事实主张的证明对象,而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或事实主张都不是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不可作为当事人陈述的证据种类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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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洗钱罪被抓多久通知家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调查过程中未排查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则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若需传唤潜在的违法行为者接受调查,须得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借助传唤证(传票)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在现场发现的非法嫌疑人和嫌疑人,由人民警察持有效工作身份证明,可采取口头传唤方式,同时在询问笔录中详细记录下违法嫌疑人的到案经历、到案时间以及离场时间。
公安机关有义务将传唤的原因及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具体的传唤流程如下:
1、接获案件后,如案件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派遣侦查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此阶段通常持续七至十五日不等;
2、取证完毕后,公安机关将向检察机关提交逮捕申请,随后实施抓捕行动,整个过程大约耗时一至两天;
3、成功抓捕嫌疑人后,将进行一系列的审讯工作,如若事实清楚且无外逃人员,将依法予以拘留,并等待法庭审判;
4、拘留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左右,待法庭审理结束后方可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酒驾是当场拘留还是过后拘留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驾者通常会立即面临拘留处理,其拘留期限通常在十日内。
具体来说,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需缴纳一千元至二千元的罚金。
对于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处罚的人员,如果他们在短时间内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需要缴纳一千元至二千元的罚金,同时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福利彩票属于开设赌场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买彩票并不被视为一种赌博行为。
彩票通常是指一种以募集资金作为主要目的而发行的,印制了数字号码以及各种图形符号、文字说明和面额价值的特殊票据,这种票据的购买完全取决于购买者的个人意愿,并且在符合一定特定规则的前提下进行。
然而,如果购买的是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发行及销售的合法彩票,那么这并非是一种赌博行为;
但是,若购买的是非经过合法授权的彩票(如网络彩票等),就可能涉及到非法彩票的问题,甚至可能会触犯赌博罪的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条例第五条说称非法彩票,是指违反条例规定以任何方式发行、销售以下形式的彩票:
(四)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五)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当事人陈述 证据的法律效力如何?
从证据意义上讲,当事人陈述是指诉讼当事人就他们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种类之一,从应然的意义上讲,比任何其他证据形式都更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具有更大的证明价值;但是从实然的意义上讲,不能忽视当事人陈述的虚假的一面,不可轻信以免被误导,造成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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