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5
4.2w浏览
律师解析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不是因工作关系或主体身份所带来的某些方便条件,如因工作关系而熟悉作案环境,凭借工作人员身份进出某些机关、单位的方便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贪污受贿辩护案件·推荐文章

南京134****226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86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16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54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怎么认定?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0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1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77****14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355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33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
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或者贪污罪。构成的罪名不同处罚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贪污罪则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信用卡还款之后多久可以再刷出来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客户完成信用卡还贷行为之后是否可以立马恢复常规刷卡功能,这一问题并不会立刻得到明确答案。
具体而言,此问题的影响因素涵盖了多种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还贷方式、银行运作效率以及特殊环境等等。
接下来我们将对此类可能性进行更为细致的诠释与探讨:
首先是还贷方式的差异性。
对于那些选择亲自前往发卡行柜台或利用自动柜员机进行还款的客户群体,他们的信用卡可用额度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恢复,从而使得他们在完成还贷之后即可立即投入到刷卡消费之中。
然而,如果选择通过支付宝、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账,由于各个银行的资金周转流程存在差异,导致款项到账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需要在1至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
而对于跨行还款的用户来说,时间可能会进一步延长,大概在3至5个工作日左右。
其次,银行处理速度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在整个资金流转过程中,银行需要进行一系列必要的结算及清分工作,这部分环节通常需耗费一至三个工作日的时间。
只有在顺利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之后,还款金额才会最终进入您的信用卡可用额度。
此外,特殊时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在某些特定时段(如节假日期间),上述处理流程有可能出现延迟现象。
最后,为了保障信用卡账户的安全性,避免高频次交易带来潜在风险,大部分服务提供商都会建议您在完成还贷操作后等待至少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然后再尝试进行刷卡消费。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汽车作案工具的认定和处理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为盗取其他财产而盗用机动车辆用作犯罪工具的情况,该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应被纳入盗窃数额范畴进行计算;
2.如果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目的而盗窃机动车辆的,应以盗窃罪名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处理;
3.在为实施其他犯罪而偷偷启动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使用之后,若能将偷开的机动车辆归还原位或放置在原处附近,且未造成车辆丢失的情况下,应依据其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加重刑罚处理。
关于偷窃是否必然构成盗窃罪这一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由于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难而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却未能分得赃物或仅分得少量赃物的,可以不视为盗窃罪进行处理,必要时,可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处罚。
同时,要注意区分偷窃自己家庭成员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之间的差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案件,通常可不按犯罪处理;
然而,如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亦应对其与社会上作案者有所区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但若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均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能够全额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
3.主动投案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未分得赃物或仅获得少量赃物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什么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被执行之后被列为第三人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存在其他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某项资产确系被执行人所拥有,那么法院有权强制实行追索。
根据我囯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利对被执行人所占据的动产、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特殊动产以及其它财产权进行清查、扣押乃至冻结等方式的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那些尚未进行登记的建筑物及其土地使用权,则需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据材料来确定其所有权归属。
而针对第三方所占有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特殊动产以及其它财产权,只要第三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承认该财产为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便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手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5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是什么罪?
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是属于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如果数额较大的情况,需要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情况,可以处于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没收当事人的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利用在职之便开公司怎么处理?
利用在职之便开公司可以会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泄露故此可以起诉处理,职员在入职之后,可能会有机会解除到公司的一些机密内容,难免会有职员会想利用这些机密获得高额收入。由于此种行为,已经对职员所在的公司造成了侵害,该职员是需要承担刑法责任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私人买卖土地怎么样才被法律认可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农户仅有使用权,不得将其自家的土地转租、出让或出售给非农业建设者。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土地转让则被视为合法行为: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本村内无宅基地的家庭之间进行,且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转让的合法性。
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非法。
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生效,但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监督权,若发现滥用土地现象,有权予以回收。
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视为合法,否则即为非法交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