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签完购房合同后悔了违约金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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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按合同约定,不超标定额30%。
律师解析
1.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合同约定予以主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守约方可查看合同中对应的条款,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合同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从违约方违约之次日起,计算违约金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
2.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不合理时可以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请求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故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需界定损失的金额,依据损失的金额决定是否要求提高或降低违约金。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标准,可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予以主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违约双方的违约责任时,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出卖人可依未付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损失赔偿额;出卖人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逾期给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的,购房人可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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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签完购房合同反悔违约责任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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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迟多久执行完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针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拘禁期限通常为10日至37日不等;而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他们有权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申请后的7日内作出是否准予逮捕的决定。被逮捕之后,侦查工作的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月,但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这个期限可适当延长1个月。
此外,如果刑事案件的情节相对简单,那么审判过程可能会在2到3个月内完成;
然而,如果案件情况复杂且经历了多次退回补充侦查,那么审判期限最长可能会达到近两年之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签完购房合同 违约该怎么维权
一般来说,这些途径可以概括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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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挪用公款罪买股票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挪用国家公款投注股市,触犯了挪用公款罪这一严重的法律问题,其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涉案的金额及其他相关情况来综合判断。对于涉及到较大规模的公款被挪用并被私人用于盈利活动的行为,无论挪用的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已经归还,都将被视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即挪用公款罪。
然而,如果在案件发生之前,涉案人员能够部分或全部地归还所挪用的公款及其利息,那么他们将会得到从轻的处罚;而如果情节较轻的话,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
此外,如果公款被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投资活动,也同样会被视为是一种挪用公款进行盈利活动的行为。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必须予以追缴,但是这些收入并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总额之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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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摘牌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本文将详述在新三板市场参与公司并购时所遵循的具体流程步骤,其中包括:
确立明确的并购动因及目标;
拟定高瞻远瞩且富有针对性的并购策略;
筹组专业化的并购团队;
遴选具备丰富经验的并购顾问;
积极搜寻并确定潜在的并购对象;
聘请资深的法律及税务专家担任顾问;
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进行深入沟通;
签署具有约束力的意向书;
精心策划并购完成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方案;
全面展开尽职调查工作;
进行深入细致的谈判以达成并购协议;
最终实现签约、交易的圆满成功。
法律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得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②收购人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③收购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⑤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签完购房合同贷款被拒算违约么?
若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贷款没有申请下来,一般不算违约,若是因为业主自身征信或者负债过高导致贷款没有办下来,那就违约了,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都是主合同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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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用人单位哪些辞退是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合法地解雇员工,任何其他情形均视为非法解雇行为:
首先,如果员工正在从事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但其并未按照公司规定接受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对该类员工实行解雇处理;
再者,倘若某位员工在就职期间患上了职业病,无论该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都有权对其执行解雇操作;
另外,若某位员工处于医疗期之中,用人单位同样拥有取消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权力;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由于某些特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完工程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完工程合同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应尽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的很清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要根据违约情况确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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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合同诈骗罪缓刑完了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缓刑期满后,下列情况将会发生:
首先,若缓刑期间无违法行为,或未触犯新的法律条例,且严格遵守了缓刑考验期的相关规定,那么将无需执行原本预定的刑罚处罚。
其次,如缓刑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制造了新的违法行为,将会导致缓刑宣告失效,并恢复需要执行的原来的法律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详述:
针对那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而言,在缓刑的考验期内,他们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管,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行为,或者没有制造新的违法行为,并且严格遵守了缓刑考验期的相关规定,那么当缓刑考验期结束时,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同时,这一结果也会向公众进行公开宣布。
然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制造了新的违法行为,或者发现了在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其他尚未判决的违法行为,那么缓刑宣告将会被撤销,对于新制造的违法行为或者新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判决,然后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合并,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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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财物”这一概念,主要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中所占据或控制的违禁物品以及相关的工具、物品等,但并不包含经过加工、生产后的产品以及进行经营活动所涉及到的商品。
这些财物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然而由于其被用于实施违法行为,因此便转变为了非法财产。
例如,那些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活动时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以及掺杂掺假物品等,都可以视为“非法财物”。
至于“违法所得”,则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因此,在执行“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措施时,必须要明确区分“非法财物”与“违法所得”之间的界限,以免出现错误的判断,导致行政执法的不当。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刚考上合同制教师就怀孕违法规定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签订了合约的教师而言,即便处于妊娠期也不应遭受解雇的命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的:
首先,如果劳动者在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之前未能履行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义务,或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被确诊为疑似职业病患者;
其次,若劳动者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且被确认为已经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再次,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并且在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
最后,如果女职工正处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等特殊时期;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不足五年的时间;
最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那么将会面临被解雇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完合同不付款是否违约
签完合同不付款当然构成违约。在我国,违约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不能履行、二是延迟履行,三是拒绝履行。签完合同不付款就属于拒绝履行,因此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有效《民法典》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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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暂扣六个月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被依法暂时扣押六个月驾驶证之交通违规行为,是涉及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当车辆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每100毫升,但低于80毫克每100毫升时,便构成了饮酒驾车的范畴。
对于此类饮酒驾车者,除了要被扣留驾驶证之外,还将面临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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