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房本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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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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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涉及到在房产证之上写有配偶双方姓名之房产,在涉及离婚案件进行财产分割之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公共所有财产。
在分配过程中,其原则在于致力于实现男女平等地分割财产。
然而,双方也可自行达成有关处理此种情形的协议。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保护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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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就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夫妻双方所有,如果双方进行离婚的话,就需要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进行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就需要进行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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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事错案高院根本不理会该怎么申诉
[律师回复] 解析:
申诉乃是根据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无任何附加的条件束缚。
然而,申诉是否能够获得受理、接纳后能否达成预期的效果以及是否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力则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细审慎的评估与抉择。
所谓申诉,实际上就是指公民个人或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对于某个问题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进而向国家相关机构陈述其理由并请求再次处理的法定行为形式。
在此过程中,申诉可分为两大类别:
首先,为诉讼申诉,即当事人、受害者及其亲属或了解案件详情的其他公民,若认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处理并予以纠正;
其次,非诉讼申诉,即公民个人或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由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的影响,从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处理并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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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没过户被抵押如何保护权益
[律师回复] 解析:
自离婚以来,房产始终未能完成过户,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引发有关于房屋产权归属的争议和纠纷。
举例来说,假设一方曾赠与对方一处房产,即使双方已经携手走过漫长的婚姻岁月,但只要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赠与人仍然具有撤销赠与的权力,而在离婚诉讼中,这栋房产将会被视为依然归赠与人所有,不会参与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事宜,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房产仅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那么只有该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出售,并将其过户至第三者手中。
在此过程中,第三者可能会基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从而获得该房产的全部权利;
其次,如果房产同样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方还可以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者。
然而,一旦房产被抵押,就可能为未来的过户带来法律上的困扰;
最后,如果房产未能完成过户手续,还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遭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进而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离婚之后,务必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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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子写一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过程中,房产证上仅记载一人姓名是否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该房屋系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购买的,且未有明确约定分配方式,则即便房产证上仅列明了其中一方的姓名,也应当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前已经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合同,那么其归属权是否为双方共享,则需要根据偿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婚后,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进行还贷,而不动产又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对于该不动产的处置将由双方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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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的财产继承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夫妻双方的遗产分配问题,应依据以下顺序进行继承:
首先,若夫妻与他人签署过遗赠抚养协议,则应遵循此协议所规定的继承方式进行继承;
其次,若夫妻在生前曾订立遗嘱或进行过遗赠行为,那么遗产的继承应根据遗嘱内容或是遗赠行为的条款进行操作;
再次,若未签署任何遗赠抚养协议,同时也无遗嘱或遗赠行为存在的话,此时遗产的分配应依照法定继承原则来进行,具体来说,即由夫妻双方各自的法定继承人共同参与继承所有权。
在此过程中,如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应优先由其继承遗产;
反之,若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前购买的房屋并夫妻居住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行购买的房产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问题,其答案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一方使用他们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义之下,那么此房产便属于个人资产,不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其次,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初,一方自行出资购买了房产,然而出于某些特定原因,他们选择将房产所有权登记在双方的名字下方,此时这项房产的所有权可被视为对方所赠予的礼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再者,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偿还贷款部分的支出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的一半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经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则该房产也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首先,从房屋产权的角度来看,不管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都是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要进行房产的分割,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去计算房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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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双方都出首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购房首付归属问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探讨,需要依据各类具体情形进行判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如若某个家庭由一方独自承担了首付款项,而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则主要使用其所独立拥有的私人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这类房产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同一个家庭中的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项,但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共同使用公共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这类房产便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
再者,如果这个家庭是由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项,那么毫无疑问,这类房产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财产,也就是法律上所定义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有何法律差异
[律师回复] 解析:
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重要层面:
首先,在每月还款额度上有所不同。
在采取等额本金的还款策略时,每个月所需归还的贷款金额呈逐步递减趋势,即借款人每月所偿还的本金始终保持不变,然而其相应的支付利息则随着本金的逐渐减少,呈现出逐步降低的态势;
反之,如果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那么每月需要偿还的金额将保持稳定不变,只是在每月还款额中所包含的本金和利息比例将会发生变化,初期阶段偿还金额中利息占据较大比重,但随着时间推移,利息所占比例会逐渐减小,本金所占比例则会相应增加。
其次,在产生的利息总额上存在明显差异。
以贷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4.35%为例,在等额本息的还款模式下,产生的总利息为2371.88元,而在等额本金的还款模式下,产生的总利息则为2356.25元。
最后,在适用人群上也有所区分。
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在前期需要承担较高的还款压力,但随着每月还款的进行,利息会逐月减少,因此还款额也会随之逐月下降,这种还款方式更适用于当前手头较为宽裕的人士;
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则要求每月还款金额保持稳定,更适合那些拥有稳定且固定收入来源的人群。
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是两种最为常见的按揭贷款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其中之一。
然而,对于许多面临这两种还款方式抉择的借款人来说,往往难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实际上,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各自具有优势和不足之处,究竟应该如何选择,需结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离婚后,可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于共同房产,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以下三种: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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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款名义被骗洗钱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因被欺骗而帮助他人进行洗钱活动并非必然会导致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仍需通过向法庭表明是受人蒙蔽才误入歧途,以避免遭受刑罚处罚。
若确已触犯洗钱罪行,将依法予以没收犯罪所得及由此产生之收益,同时对行为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根据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判处相应罚金;
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判处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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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长期酗酒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离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夫妻中有一位存在恶习如酗酒,此行为确实可被视为提起诉讼离婚的理由之一。
倘若当事人无法通过协议达成离婚意愿,便可直接向法庭提交申请以启动离婚程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长期沉溺于酒精则足以构成提出离婚请求的合理情况。
再者,如果配偶一方出现了诸如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经过多次的教育和劝诫仍然无动于衷且屡教不改的话,那么另一方可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这种情况下,经过调解无效后,通常法院会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如何举证证明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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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打了两个户口本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个人拥有两个或以上的户口属于非法行为。
若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例如伪造身份信息等方式,实施多户口注册行为,且该行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严重影响,则此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确保户籍管理的严肃性与规范化,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国家公职人员均不得为已存在于户口系统中的任何个人办理额外的、新的户口。
因此,对于某人和事持有两个户口的情况,应由其自行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其中一个户口。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每位公民都应该在其长期居住生活的固定场所中进行常住人口登记;
换句话说,每个公民仅能在一处进行常住人口登记。
当事人只需携带两本户口簿以及本人身份证正本至当地派出所进行注销事项处理即可。
在完成户口注销手续后,公安机关将向申请人开具一份正式的户口注销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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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后男方耍赖不去签字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欲撤销向婚姻登记机构所提出的离婚申请,可依法采取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在30个自然日内,如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赴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书,则该申请会被视为自动撤销;
其次,即使在经过了30天的冷静思考期间之后,仍有一方坚持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必须前往民政部门再次进行相关登记手续以领取离婚证书。
另外,倘若双方未能就诸如离婚这类重大事项达成共识或协议,他们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实其夫妇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人民法院接到离婚纠纷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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