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制度,就是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制度。
刑事和解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它只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同时,刑事和解也不是必然会撤销案件。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10w+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