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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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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需要具备的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押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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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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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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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屋质量问题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并欲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手段寻求合法权益保障的案件,其法定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且应自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当日起进行准确计算。具体而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及最长权利保护期间”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请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长达三年。然而在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则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立的时效期限标准。在此基础上,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明确知悉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损以及责任方行为存在之日起正式起算。若遇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情形,则需严格依照该等规定执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权利遭受损害的时间点远早于二十年前,那么即便相关当事人行为构成侵权,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人民法院也将不再对此类权益提供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利益相关者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诉讼时效的相应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重庆法务
重庆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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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
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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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屋质量问题能否换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购房以后,如若发现所购房屋出现了质量上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房屋主要结构方面的问题时,业主有权向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管单位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经过这一机构的核实与严格审查之后,一旦确定为房屋主要结构存在质量不达标之现象,身为购买者便可据此要求退货并得到相应的补偿;然而,若非涉及房屋主要结构而仅限于小修小补的质量问题,那么则可以要求房产开发商在保质期限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修复工作。对于开发商不能够在法律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及时履行其应尽的保养义务的行为,作为消费者的业主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此给自身带来的所有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鄂州法务
鄂州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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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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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有质量问题找谁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在选购过程中察觉到商品存在质量疑问,首先要找到开发商展开沟通,此举基于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确立的契约关联性。对于商品房的生产及销售,开发商具备了核心作用,因此他们必须承担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最终责任。倘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为消费者提供妥善的赔偿方案,或者消费者对改善后的结果感到不尽如人意,那么此消费权益受侵害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机构提出申诉请求,要求协助处理此事并追究责任方的损失补偿。另一种维权方式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组织专家复核判定,或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反映问题。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有权直接选择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公司为其房产进行质检,他们所出具的专业鉴定报告将被作为房产损害索赔的有力依据。
在所有其他途径行不通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根据现行法律条款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仲裁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依法律程序直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充分尊重法律程序,理智地搜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法庭审理时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咸阳法务
咸阳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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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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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屋窗子质量问题找谁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发现涉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毋庸置疑,首要的步骤便是寻找该产品的开发商。这是由于购买者与开发商之间订立了明确的合作契约,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层面,开发商都必须为所出售的商品提供高品质保障,并因此负担起重大的责任。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者客户对于他们的处置措施感到不满,当事方可寻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协助判定责任归属,或者向相关的建设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对于业主而言,他们可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专业机构对涉事房屋展开详尽检查,此类鉴定结果可被视为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最后,如若前述手段均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购买者有权按法律程序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绵阳法务
绵阳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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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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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发生的房屋质量问题,您应该首先寻求与开发商进行磋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品房生产及销售的主体,开发商对于房产的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开发商应对购房者予以赔偿。在此基础上,如因质量原因带来进一步的索赔问题,开发商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诉相应的责任方。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或是经过协商后您对开发商的处理结果仍然表示不满,您可选择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其进行组织认定;或者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住户愿意,也能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前往进行房屋鉴定,所得出的鉴定报告可作为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之一。
若前述途径均已尝试过后仍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便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权益状况,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亦或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通法务
南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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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发生问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房产存在质量瑕疵,可尝试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若在保修期尚未到期之际,开发者依法应承当起修理职责。倘若业主选择自行进行修复操作,则修复所需的相关成本亦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针对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定适宜的解决策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文规定,如果因房屋质量瑕疵导致对正常居住环境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提出对应赔偿金的主张。假如已交房的房产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处在保修期限之内,卖方应该负责进行立面修补;如果卖方坚持不履行修复职责或在合理时间中延迟修复,那么买方可以自己进行修复或者寻求专业人员进行修复。修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修复而引发的其他损失都将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仙桃法务
仙桃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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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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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内容?
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一部分人说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另外一部分说是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一定的区别,它们的责任以及成立要件都不同。针对具体的质押合同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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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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