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净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有哪些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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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主体和客体不同。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
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2、两者的负债风险不同。
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
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
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情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
因此资产收购关注的是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
3、两者还存在税收方面的差异。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
除了合同印花税,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固定的资产投资二改变原经营模式或者内容的,投资前应当向原审判机关申请并征得原审批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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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份和收购股权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收购股份是将公司股东的股份进行收购,而收购股权是指将公司所有的股份进行收购,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两者之间虽然都是收购股份,但是收购的数量有所不同。一个是成为股东,一个是成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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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附条件及附期限的合同规则方面,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允许附加相应的条件。
然而,对于附有条件的民事行为,若该条件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实际情况下无法实现其预期,则应将此类民事行为认定为无效。
其次,当事人有权就合同的效力进行约定并附加相应的条件。
其中,附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只有当条件得以满足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而附有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条件得到满足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此外,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当阻碍条件达成的,应被视为条件已经达成;
反之,若当事人通过不当手段促使条件达成的,也应被视为条件尚未达成。
最后,当事人同样有权就合同的效力设定附期限,例如附有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期限到达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而附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一旦期限届满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所谓的“条件”,实际上是指当事人以未来客观上存在不确定性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属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区别
1、二者的变更方式不同。2、需要承担的债务不同。前者被收购公司的原有债务仍有其承担,后者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3、税收不同。前者由被收购的公司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后者则由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税。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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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购房定金可以退的方法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退还订金的事宜,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
首先,我们应当对造成退还订金这一事件的缘由加以深入剖析。
众所周知,签订购房订金合约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买卖双方可遵循其中的各项约定来探讨如何妥善处理退还订金方面的种种疑问;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阐明自身的观点及诉求;
再者,寻求社区调解服务也不失为一种途径,购房者可以考虑寻求当地街道或社区相关部门的协助,以缓解此种困境。
最后但并非最次,您还可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更进一步的支持。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均有可能导致订金的退还:
首先,若签订合同时的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订金;
其次,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您同样有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订金;
再次,倘若由于第三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未按期履行,您亦可索取双倍订金作为补偿。
总的来说,在购房之后,买卖双方都应依据订金合约的条款来商讨退还订金的事宜。
在申请退还订金的过程中,您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出现违约行为或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才能成功地退还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收购股份和收购股权的区别是什么?
收购股份的目的在于投资,而收购股权的主要目的是拥有股东的权利,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是股权的载体不同,通常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依照股东名册的记载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份是股权的基础,收购股份只是处于参股地位,而拥有股权就可以获取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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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吴中区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并因此引发严重车祸事件,导致人身伤亡或公共财产受到巨大损失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制裁。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所示:
若肇事者在事故中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给他人或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如果肇事者在明确知晓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或者在事故中有其他极其恶劣的表现,那么其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肇事者在逃跑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其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有何区别
1、二者的变更方式不同。2、需要承担的债务不同。前者被收购公司的原有债务仍有其承担,后者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3、税收不同。前者由被收购的公司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后者则由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税。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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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别人把我打成轻伤但是没证据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受到他人攻击且无法获得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向当地警方报案,因为如果行为已经达到法定轻伤级别,打人者便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这样的话,警方就必须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全力搜集证据。
倘若受害者的伤势经过法医鉴定确认为轻伤,那么打人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并需接受相应的刑事追责。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公民遭受暴力袭击或故意伤害时,应立即向警方报案,由公安部门负责对事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一旦确认案件性质,公安机关便会展开全面的侦查工作,通过各种合法手段收集证据,以便追究加害方的法律责任。
作为受害者,您有义务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线索,以助于破获此案。
关于报警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受害者应尽快向警方报案,随后进行法医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来判定加害方应负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鉴定结果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对加害方处以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再次,若鉴定结果为轻伤,公安机关则须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诉讼,均可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小区住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权力机构、事业单位、农民团体以及公民个人乃至三资企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办理或者合同约定的,均可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范围内进行处分的权利。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
其次,可以选择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形式;
第三,可以借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手段来获取;
第四,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交易;
第五,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出租;
最后,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收购资产和收购股权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在并购意图、并购标的、交易主体以及交易性质等方面都存在很明显的区别。比如:股权并购。采用股权并购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解决一些法律限制。资产并购。采用资产并购方式的优势在于收购资产是对目标公司的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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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购买二手车可以抵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针对公司购买汽车所涉及的税费扣除事宜进行详细解释,如果贵司所采购的汽车系正常用途所需,则可申请对相应增值税进行抵扣。
举例来说,企业购置的各类装载机械(如叉车、铲车、吊车等)、运货车辆(如槽罐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以及其他运输工具,只要这些设备或车辆被投入到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非免税项目中使用,其进项税额都将予以认可并准许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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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生效判决的再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第二次审判以及再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
这些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们各自的提请审议主体有所不同。
在第二次审判的情况下,提请审议主体通常为一审诉讼过程中的当事人,当他们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时,便有权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在再审的情况下,提请审议主体则主要包括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等机构。
其次,二者的提请审议原因亦有所不同。
第二次审判的提起往往源于上诉人对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而再审的提出则需要案件在客观事实层面确实存在错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的院长才有资格提出再审申请。
最后,二者所审理的对象也存在显著差异。
再审程序所要审查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第二次审判则是针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审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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