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约定试用期,提前三天就能辞职。薪酬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能否禁止员工兼职?
在兼职问题上,就我国法制来看,通常只有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国家对于兼职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或不可以。而法律上曾有句俗语: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即可。
我国现今劳动关系实践上认为,一般情况下员工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家单位办录用、拿工资。本职工作外的收入,那叫劳务报酬。
有了本职工作后,员工择业的权利、工作的权利都得到了保障,与此相比,兼职就不是一项必须保障的权利,只是处于一个额外补充的地位。
所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员工约定不得兼职,或者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这一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必须有事先的约定或规定,单位才可以禁止员工兼职,否则是没有依据的。
三、企业如何防止员工在外兼职?
为了防止员工在简直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事先做出规定,将兼职作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确适用法律规定,有效解决员工在外兼职的行为。
只要经用人单位提出,员工仍拒不改正其兼职行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处理时,需要企业提供可以证明该员工仍在外兼职的证据。
3、要求员工报告其就业状况,利用知情权解决员工兼职行为
如可在企业规章制度中作如下表述:“员工在外兼职的,视作严重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如果发现员工在外兼职,但事先未向企业报告的,企业则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通过避免利益冲突条款的约定,限制员工的兼职行为。
很多在外工作的这些职场白领都是迫于生活的压力,可能除了主要的工作之外都还身兼的有好几份工作,在做兼职的同时要时刻注意不能耽误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最好也不要让用人单位知道。至于兼职的这些公司不跟自己签合同的行为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法律上没有做强制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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