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要得到一定的报酬,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在现代的劳务关系当中,提供劳动的一方从接受劳动一方所得到的报酬,就叫做工资。这也是劳动者在劳动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工资的多少以及工资的支付标准。
我们所说的工资其实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指每个月的薪酬,但其实工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仅包括我们工作所获得的薪酬,还包括一些其他的补贴福利等等。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关于工资的构成,那么工资到底是由哪些部分构成,以及工资发放是依照什么样的标准。下面律图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工资的构成是有六部分组成的,不仅仅包括自己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还包括奖金,加班补贴,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等。如果要分开来讲的话,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自己劳动所获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和计件。顾名思义,计时就是按照劳动时间发放工资,计件就是按照自己所制造出来的商品件数来发放工资。第二部分可以分为奖金和补贴之类,这是属于超过劳动所应该得到报酬的部分,如果员工表现优异,或者是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话,可以适当的给于奖金以及其他的补贴。第三部分是属于相应的补偿,如果属于加班或者是有其他的牺牲自己利益的行为,企业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我们的工资一般就可以分为以上三个部分,那么工资的构成之后,我们要来聊一聊关于工资的支付标准。企业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支付工资的?如何支付的呢?
在企业对于员工的支付标准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公司应当派专门人员书面记录员工工资的发放以及具体的数额。这个记录要有专门的人员做出,并且存档档案的存留期限为两年,以备不时之需。再给员工发放之后要有具体的收据或者是回执,同样也要保存。
其次,在支付标准当中应当严格地履行劳务合同当中的规定,在双方约定的报酬数额上进行补贴不能少发或者是漏发,如果员工同意加班的话,要给适当的加班补贴,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在普通工作日加班要支付150%的工资,在休息日加班要支付200%的工资,如果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要支付300%的工资。
另外,企业一定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不能够延迟支付,也不能够提前支付。当然,如果有特殊的经济状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的话,可以与员工协商之后进行提前或者延后的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还是开头的那句话,自己付出了劳动,就要有相应的报酬,不管是接受劳务的一方还是发放劳务的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使双方能够有尊严地工作,能够幸福的生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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