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醉酒参照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酒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醉酒的认定方式
1、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
2、从行为人醉酒后的状态上去判定行为人是否醉酒。 根据条例的立法目的和精神,这两种方法在实践中,都可以采用,并不矛盾。
公安机关或人力社保行政机关同属于国家公权机关,对于公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合法有效的认定和相关结论,其作为证据的效力大于一般证据的效力。如某人在工作中酒后驾车导致其伤亡,被公安机关认定某人为醉酒驾车。依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某人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亡)。
再如,行为人在工作中存在酒后导致伤亡,但有关用人单位对该行为人又进行了酒精检测,证明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符合公安交通管理关于醉酒的标准,即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公安交通管理关于醉酒的标准是目前国家公权机关认定醉酒的唯一标准,是可以适用工伤认定程序的。如果,今后工伤认定程序有认定醉酒的检测标准以及检测的程序性规定,应从其规定。 但要注意,该证据是否得到行为人认可,以及该证据的合法性,一般讲,用人单位不能采取胁迫,强制手段等方式去获得证据。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醉酒等情况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则肯定是不会按照工伤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在司法实践中,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对伤员进行检查是否因醉酒导致的工作事故进行查验,并做出是否按照工作进行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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