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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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鹤壁土地使用证的新规主要是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

一、鹤壁土地使用证新规主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远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二、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有效期是多久?

1、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物权法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三、宅基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首先我们先来搞明白“土地使用期限”的来源:

1、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别人只有使用权。现在相当于你在用国家的土地,国家给你的使用有一个期限,由《土地法》规定。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也就是这个地是一个村的,现在村里的房子都是盖在自己的土地上还需要有“使用期限”吗?所以《土地法》根本就不会规定“宅基地使用期限”。

3、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使用年限也就不同于商用地的租用了。

我国各地针对土地使用证出台的一些新的规定,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盘活和利用土地,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对国家城镇建设和农业发展起到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而近些年来,国家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才正式开始步入正轨,往后,农村闲置的集体土地将会逐步被村委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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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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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2、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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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修建公园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
2、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3、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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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大坝占用如何给
[律师回复] 建设大坝是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呢?
1、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2、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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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鹤壁的,现在我跟我们老家的二叔在家里有土地分配纠纷问题,已经协商打算赔付部分钱款了,想问下鹤壁土地纠纷赔偿协议书范本有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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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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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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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元(或实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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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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