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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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一、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1、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需要缴纳契税。

2、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根据遗产继承,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遗赠行为,应缴纳契税。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只要公民确实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该该土地无偿赠与给他人使用的,根据规定,即使是无偿赠与,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在赠与时,双方的民事主体也需要签署协议,必须在赠与之后又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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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承受者人(购买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契税是以土地的成交价依照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即:应纳契税成交价适用税率。
其中:契税税率,根据《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由于我无法获得您的信息,不知道您所在省份。因此,您所在省份的具体契税适用税率,请到主管地税局咨询。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照土地成交价依照万分之五税率贴花或汇总计算缴纳。应纳印花税成交价510000。
3、耕地占用税
如果贵公司征用的是耕地,应当缴纳各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的适用税额,您可以到主管地税咨询。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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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土地后,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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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第二款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次年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单位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幅度内由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因此,具体的单位税额和纳税期限,您可以到主管地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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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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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其他税费缴纳情形,待开发完工后,视不同情形依照税法规定确定是否应当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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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土地使用税,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 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 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7年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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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什么税
受赠方:个人所得税,二、受赠方:契税。《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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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无偿赠予土地的这种行为会产生的税金其实主要就是所得税、契税及印花税等税费,虽然股东个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因为赠与土地有任何的获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益方,就必须要结合这块土地的市场价值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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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赠与需要缴纳什么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营业税及附加费
1、营业税公司或个人房产进行交易需缴纳营业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根据国家和地区有关政策规定,及交易房产的征收对象、购房时间及物业类型等情况的不同,营业税征收标准划分为以下三类:全额征收:个人购买住宅时间不足5年进行交易,营业税=过户价×5%差额征收:
A.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进行交易,营业税=(过户价-原价)×5%
B.公司房产、商业房产无5年限制,营业税=(过户价-原价)×5%免征:
C.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进行交易。
D.夫妻财产分割、继承、直系亲属赠予方式进行产权转移,可申请减免。
2、城市建设维护税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征收标准: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3、教育费附加费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根据国家政策教育附加费分为国家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两类:国家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2%
(二)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企业所得税由企业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
1、征收标准划分为以下四类:核定征收:A.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所得税=过户价×1%B.购买非普通住宅,所得税=过户价×1.5%核实征收:个人购买住宅的,所得税=(过户价-原价)×20%免征:A.个人转让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B.夫妻财产分割、继承、直系亲属赠予方式产权转移的,可申请减免。
(三)契税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方,向产权承受方征收财产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买方缴纳)。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1.征收标准:正常:契税=过户价×3%免征:通过夫妻财产分割、继承方式进行产权转移的,可向地税局申请减免。折扣:A.个人购买家庭唯一90㎡(含)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过户价×1%;B.个人购房买家庭唯一90㎡以上的普通住宅,契税=过户价×1.5%。第3类:二中介
(一)中介服务费(佣金)依法设立并具备中介资格的中介公司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双方缴纳)。收费标准:佣金=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二)按揭服务费为办理买卖过户、贷款等手续,按揭代理机构向委托单位收取的费用,由中介公司代收(买方缴纳)。1.收费标准:按揭交易收取1000元/套一次性付款交易500元/套第4类:八小税
(一)印花税对买卖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而征收的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双方缴纳)。收费标准:印花税=过户价×0.1%,交易双方各付一半,其中对个人住宅类交易暂免征印花税。
(二)委托公证费买方或卖方需委托他人或公司代其办理手续的,需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卖方缴纳)。收费标准: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加收20元;一般赎楼委托公证做七本共400元。
(三)交易服务费
1、收费标准:交易双方各付3元/㎡。
(四)产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由产权登记中心所收取的费用(买方缴纳)。收费标准:个人收取50元/套企业收取80元/套
(五)贴花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登记机关向登记个人或企业收取5元/套的贴花费用,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买方缴纳)。
(六)买卖合同公证费涉外(外国人、港澳台)时,买卖合同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后递件过户而收取的服务费,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卖方缴纳)。
1、根据过户价的不同收取的费用分为三类:合同公证费=过户价×0.003(过户价在50万元以下)合同公证费=过户价×0.(过户价在50万元~500万元)合同公证费=过户价×0.(过户价在500万元~1000万元)
2、案例:过户价为450万的住宅楼需交多少合同公证费(其中一方是英国人)
(七)抵押合同税买方涉外并需贷款时,其抵押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递件抵押后,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买方缴纳)。
(八)土地增值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产生的价格增值量的税,由产权登记中心代收(卖方缴纳)。目前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过户价×30%(增值部分÷原价≤50%);土地增值税=过户价×40%(50%<增值部分÷原价≤100%)土地增值税=过户价×50%(100%<增值部分÷原价≤200%)土地增值税=过户价×60%(200%<增值部分÷原价)上述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PS:目前深圳对个人出售住宅类物业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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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需要缴纳什么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赠与需要缴纳什么税问题解答如下,
1、房产税。房产税是的征税对象为房屋,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的,向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五年可减免。
3、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4、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
5、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6、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有些地方不用。
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
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有些城市执行的收费办法是:
a.不含电梯:总房款×2
.含电梯:总房款×3
c.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2收取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
7、规费。规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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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在我国,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多种使用形式,可以对外转让、出租、买卖和赠与等。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赠与发生在亲属之间。按照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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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税发(2020)89号文明确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从该文件可以看出:
一、如果开发商交付使用时已经代业主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书,则显然截止日期就是交付使用月,交付使用次月不再对开发商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如果开发商交付使用时尚未代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书,虽然此时土地使用证件在开发商名下,但是业主实际上是该块土地的具体使用者,那么根据(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商的土地使用税截止日期,显然也是交付使用月。
同样,根据财税(2020)56号文件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相关的各地税务规定中,大部分税务机关是以交付使用月为开发商纳税的截止时间,但也有部分省市规定以取得权证时间为截止时间(如天津市),这无形中增加了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个人居住的房屋或院落是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房产税的前提是该房屋未作为经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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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 土地使用税具体内容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 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以及时间起算点 年应纳税额=∑(各级次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 4、10月的前15日内。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下建筑需要怎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
[律师回复] 房产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
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3.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上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十一条,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废止。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对此类地下建筑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但个人所有的地下建筑用于居住的,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八条,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是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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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纳税人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纳税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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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如何纳税?如何计入土地使用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以及性质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三、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将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并没有统一的解释。小编综合了学界观点,为大家解释一下。对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是一种财产税,从概念上理解财产税是对物进行的使用权进行征税,也是对使用物费用消耗的补偿。所以以费用的形式反映。而其他税种比如:流转税、所得税都是行为税,是权力机构对某种行为发生进行调整。因此,我国法律将土地使用税计入了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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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怎么样缴纳契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赠与都是要缴纳契税的,具体信息需要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咨询。相关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一、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1、90m2以内契税=评估价1%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
2、90m2以上144m2以下契税=评估价
1.5%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
3、144m2以上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
二、赠与买方名下有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无论多大面积,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办理时需要什么资料个人受赠房屋,按市场价格(评估价格)的3%税率计征契税个人办理受赠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还需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
(4)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房屋赠与该如何缴纳契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赠与该如何缴纳契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赠与都是要缴纳契税的,具体信息需要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咨询。相关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一、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1、902以内契税=评估价1%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2测绘费=
1.36元/2登记费=90元
2、902以上1442以下契税=评估价
1.5%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2测绘费=
1.36元/2登记费=90元
3、1442以上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2测绘费=
1.36元/2登记费=90元
二、赠与买方名下有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无论多大面积,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2测绘费=
1.36元/2登记费=90元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办理时需要什么资料个人受赠房屋,按市场价格(评估价格)的3%税率计征契税个人办理受赠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还需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
(4)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房屋赠与要怎样缴纳契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赠与都是要缴纳契税的,具体信息需要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咨询。相关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一、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1、90m2以内契税=评估价1%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
2、90m2以上144m2以下契税=评估价
1.5%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
3、144m2以上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
二、赠与买方名下有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无论多大面积,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交易费=6元/m2测绘费=
1.36元/m2登记费=90元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契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办理时需要什么资料个人受赠房屋,按市场价格(评估价格)的3%税率计征契税个人办理受赠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赠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还需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
(4)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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