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去医院看病时,应该都有过开病假条的经历,不少人也会因为生病而需要一段时间来休养治疗。在这段医疗期内,劳动者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有时候,会出现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内解除合同的情况,这时候劳动者能获得的补偿金标准就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这补偿金到底该怎么算,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医疗期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判断
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还是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比如,小孙在医疗期内因为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就有权解除与他的合同,且不用支付补偿金。
二、合法解除时补偿金的计算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小李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5000=17500元。
要是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还是以小李为例,如果单位在他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合同,那他能获得的赔偿金就是17500×2=35000元。
四、工资基数的确定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三倍就是12000元。小张月工资15000元,他的经济补偿计算基数就是12000元。
医疗期解除合同后,除了补偿金的问题,还可能面临社保断缴、再就业等后续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劳动者带来不少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遇到这些问题时能有更专业的应对办法,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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