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3、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5、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7、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8、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9、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公民的房子涉及到买卖或者继承的情况下,可以提交相关房产材料以及当事人的证明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违反程序的情况,造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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