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不会被全部扣除的,非工伤期间一般是可以用病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如果是工龄小于2年的劳动者,病假日工资就会按平均工资的60%进行发放,如果是大于2年而又小于4年者,就会按照平均工资的70%进行发放。

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一、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不会全部被扣除的;

(一)、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二)、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二、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

2、伤残待遇:

(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工伤治疗一般就不是因为工伤而受到的伤,如果在家休养一般就可以请病假,用人单位对于请病假者就会按照病假工资条例来进行发放,劳动者的工龄越长所要受得到的病假工资就会越多,但一般是不会把工资扣除完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7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8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待遇有哪些
医药费、工资、护理费、营养费、手术费、交通费、必要的康复用具费等是在工伤职工治疗期间能够享受到的待遇,这也是为了使员工能够得到好的治疗,更好的恢复健康,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为员工提供这些待遇,保证员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们公司有员工因为生病请假,听说现在是住院治疗了,想问下非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呢
[律师回复]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1条关于医疗期计算问题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第2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第1款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29条第1项规定,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第2条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规定   根据《医疗期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   
1、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疾病救济费。   《医疗期规定》第5条对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的规定为并列方式,但《劳动法意见》59条对此的规定却是选择方式。从二者规定的时间看,前者规定时间在先,后者规定在后,根据《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对于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应适用《劳动法意见》的规定,即只能适用其一,即或适用病假工资,或适用疾病救济金。但不论适用哪一种待遇,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此,各地的做法不一。如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鲁劳发[1995]67号)第1条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金。据此,只要企业职工因病例或非因工负伤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同时适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沪劳保保发(2000)14号)第1条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只能适用其一,不能同时并用。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4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康复治疗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 休 养 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治疗期间待遇工资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0w+浏览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吗
[律师回复] 不能,不是属于工伤,那么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因为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4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资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资待遇是: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你好,我有一个工友受伤了挺严重,我想问问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是怎样的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lt;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lt;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lt;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lt;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lt;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lt;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以上就是关于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好,我们公司有同事因为生病现在请假治疗,我好奇,想咨询下这个法律对员工在非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吗?
[律师回复]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1条关于医疗期计算问题第2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第2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第1款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29条第1项规定,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规定》第2条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规定   根据《医疗期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   
1、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疾病救济费。   《医疗期规定》第5条对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的规定为并列方式,但《劳动法意见》59条对此的规定却是选择方式。从二者规定的时间看,前者规定时间在先,后者规定在后,根据《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对于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应适用《劳动法意见》的规定,即只能适用其一,即或适用病假工资,或适用疾病救济金。但不论适用哪一种待遇,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此,各地的做法不一。如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鲁劳发[1995]67号)第1条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金。据此,只要企业职工因病例或非因工负伤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同时适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沪劳保保发(2000)14号)第1条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只能适用其一,不能同时并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会按照原先的工资发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非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会全部扣除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