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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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这种行为完全是合法的,这种贷款政策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国务院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扩大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试点地区。从当前的试点结果来看,这样的操作确实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

一、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否合法?:

1、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是合法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上的建筑物应一并抵押。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并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并可办理抵押登记;

(2)用于抵押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3)用于抵押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设定影响处置变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其他权利;

(4)具备入市条件的,应具备所有权主体履行集体土地资产决策程序同意抵押,试点县(市、区)政府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等;

(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1)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

(2)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

(3)被依法纳入拆迁征地范围的;

(4)擅自改变用途的;

(5)其他不得办理抵押的情形。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会核实哪些内容?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合法的还款来源;

(3)抵押财产是否真实有效、产权清晰并取得合法权证,相应手续是否合法齐备,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4)抵押财产价值评估是否合理;

(5)抵押财产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用途管制;

(6)抵押财产是否符合当地流转交易政策规定,是否容易处置变现,是否存在影响抵押财产处置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农村的土地也不全部都是用来修房和发展农业的,某些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乡镇政府的统一规划之下也逐步改善了农村村民的发展水平。也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抵押贷款的要求和城镇国有土地都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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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贷款条件,是控制贷款风险、顺利在试点地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必要手段。依法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未设定优先受偿的其他他项权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时对借款人是否有资质、抵押物权属是否清晰、价值评估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容易处置变现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力争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土地使用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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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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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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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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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使用权有什么条件,集体建设用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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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吗
[律师回复]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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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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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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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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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抵押。所谓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㈡建设用地使用权;
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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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㈠土地所有权;
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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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担保法》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按照以上规定,符合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财产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
但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可以作为抵押财产,比如农村非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设定抵押;一些公益性建设用地,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连同地上建筑物也不能设定抵押。此外,由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全民所有或者农村集体所有,故土地所有权不能设定抵押。而土地使用权作为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具有相对性,且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财产权利,以其设定抵押既可以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也可有效保护债权的安全,在经济生活中被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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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抵押担保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债权,认为需要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提供担保。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等五种,而抵押被认为是最安全且不会增加债务人经济负担的方式,特别适合一些大额的、偿还周期较长的债务担保。由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历史较短,在经济交往中因诚信意识的缺乏而导致的违约、毁约行为普遍存在,作为债权人,普遍不愿意接受保证担保,即第三人的信誉担保,而定金和留置担保又影响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使用,故不适合大额和偿还期限较长的债务担保。因此,以不转移财产占有关系为特征的抵押担保就成为债权人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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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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