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用处有哪些?
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该份证明实际上涉及到劳动者众多的切身利益时都需要的。例如,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在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时,该证明是很好的书面证据,劳动者到新的用人单位再就业时,工作年限涉及到劳动的年休假时间,因为在其它单位累计的工作年限也可是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的。另外,诸如办理退休手续等在其它很多涉及劳动者权益方面都有可能用到这份证明。
综上所述,员工辞职后,公司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并办社保转移手续。等这些事情都办好后,公司还应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这是公司的法定责任。如果公司不出具,员工有两种救济手段,到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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