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还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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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一般是没有的,这个工伤一般是由社保局来进行给予赔偿,没购买工伤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发生工伤之后就会给劳动者工伤待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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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人员民政部门待遇还有吗?

民政部门没有相关的待遇。;是由社保局来进行赔偿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赔偿全部的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但赔偿的待遇就应该由当事人的实际受伤程度来进行计算,一般工伤除了用人单位外而且社保也会给予赔偿,其它的部门一律不会给予,这也是该由谁给的,就应该由谁来进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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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③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三、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下列细节
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按程序维权。
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对象
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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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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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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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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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找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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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干部一般不转为录用制干部。聘用干部也是正式干部。因此,你不必计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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