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办理不动产担保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三、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日常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不懂法律或规避法律,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其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
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基本上达成了抵押登记意向之后才要去办理的,可以被抵押的不动产通常情况下就是房产,土地使用权或机动车等。如果抵押的是土地使用权,那么对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登记就应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去办理,具体的材料还要因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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