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具体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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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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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租车经营权具体是:经政府特许的、有期限规定的、经营主体是经营者等,对于出租车的使用和经营情况,应当由政府的出租车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出租车经营权具体是怎么样的?

一、出租车经营权具体是怎么样的?

出租车经营权是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行使该权利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为方便计算和统计,在此将一辆出租车一年的经营权称为一个单位经营权或一个经营权。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出租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

二、出租车经营权的方式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指获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将经营权再转移的行为,其方式主要是让与和租赁两种。由于经营权取得的有偿性,因此其转让同样可以实行有偿原则,并且应当适应市场规律,使其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对此不必加以管制。而且除非按规定纳税,否则对增值部分不应另外按比例收取其他规费。

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经营者分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这说明经营权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实际营运人即驾驶员,也可以是其他人。由于出租车行业既不需要高新技术的投入,也不需要巨额资金的运作,实际上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个体经营应该是一种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在国外,出租车行业也确实基本上是个体经营。

出租车的普及对人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根据其经营的本质特性,应当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出租车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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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转租等等。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人或者承租人自愿的行为。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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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营业用房租赁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λ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λ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δ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Υ约责任:
1.水、电费;
2.ú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δ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Υ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Υ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Υ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Υ约金。乙方逾期δ交付租金的,?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δ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δ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ó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
各位律师好,我朋友最近准备要租赁房屋了。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现在的房屋租赁费营改增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五条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第六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律师您好!我今年在这边租了一套房子,马上要签合同了,所以就想了解一下营改增后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范文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具体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
1/7页
权证书编号: 或租赁、买卖合同编号(名称): 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
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用
于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计 年或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
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
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
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
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
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不含税)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
年),租金(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元整(¥: );
增值税 元(大写: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 元。
租金支付日期: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租赁期满或
2/7页
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后,剩
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 费用(如无,则注明“无”)。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
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缴费凭据向乙方
返还相应费用或折抵乙方应当支付的租金。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
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
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
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
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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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具体指的是什么
挂靠经营即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然后挂靠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使用被挂靠的经营主体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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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们在农村生活,现在为了生计想承包一些土地发展经济作物,对法律这方面不太懂,请问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承租权具体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二者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二者的区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
  
1.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2.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 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 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 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 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 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 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一、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二、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三、互换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入股
  入股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五、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时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好处
  
一、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有效地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农民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又可从
二、三产业中获得收入,实现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双赢。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租用土地,实现集约化经营,解决了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使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这使得离开农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获得补偿,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对于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他们可以通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取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
  
四、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促进了农村稳定。
  
五、加快了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随着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权问题得到解决,一部分农民将离开农村,转变为城市人口,并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六、农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大耕地面积。农村现有的宅基地一般占地较多,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他们的宅基地可以改造为耕地,这会缓解我国耕地资源紧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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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户税收政策具体有哪些
个体经营税收政策具体有许多,比如说残疾人员经过批准是可以免征营业税的、同时对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经过地方的税务局的批准,是可以给予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对于国企下岗员工,经过地税部门部门和审核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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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特许经营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特许经营的内容具体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特许经营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有两种基本类型:
1、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营权。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提供技术、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被特许者所从事后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作严格的规定。这类特许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以及饮料的罐装和销售等。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发展超趋缓并逐渐向经营模式特许演化。
2、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继不断的权利金,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快速发展。
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构成划分有:
1、制造商和批发商
软饮料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体系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的糖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最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
汽车行业首先采用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有同样的特许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式方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商
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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