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非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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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病非工伤待遇的规定是按照本人的工作年限,工资计发标准从本人工资的60%到100%不等,另外休病假的时间也比较重要,长病假的话等于当事人连续休病假的时间就长达6个月了,那这样一来就算工作时间超过了三年以上,工资待遇也只能是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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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病非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病假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法律上规定员工是享有并加救济金的待遇的,而病假期间的待遇其实也取决于员工本人的工资的。不过,相比于病假期间的待遇,谁都不希望自己因为身体的原因而耽误工作,特别是休好几个月的病假,就说明病情还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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