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买卖不破租赁的内容中明确规定了适用条件及不能应用的情形,买卖不破租赁主要这对不动产领域,不动产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买卖,之前的租赁关系依然有效,不会因为过户而受到破坏。当然,对于不动产之前被抵押的,之后发生产权变动就不用用于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的内容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内容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某租客已经租下了一套房屋,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

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如果租客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让租客腾出房屋。

二、破产财产是否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对于买卖不破租赁,我国的合同法中有相关条款,另外司法解释中也有规定。使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原则,应得在不动产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买卖的时候,不动产之前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对于动产及企业破产财产,原则上不可以用。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卖不破租赁的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买卖不破租赁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的房屋租赁协议内容有: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租赁期限、租赁方式、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双方应当重点对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进行说明。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厂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厂房租赁合同的租赁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1)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
(2)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1)法律地位;
(2)经营范围;
(3)社会信誉;
(4)财务情况;
(5)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二、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1、租金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2、相关日常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三、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四、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
五、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六、其他事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免租期装修期、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卖不破租赁拍卖破租赁吗
被拍卖的财产本身就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不动产被法院拍卖了的话,对于受买人来说原先的租赁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意思就是当事人知道该不动产要被拍卖了的情况下,就不要随便在对外出租或者说是转让不动产了,这种时候已经没有制自主理的权利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裁定。
8、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要注意什么 (一)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有5年期限的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规定 1、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补贴或减免的情形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六)公共租赁住房,如果需要调换的情形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答辩词的内容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答辩词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案由、答辩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答辩词属于当事人在对相关诉讼问题的回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错误。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不是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问题。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 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 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 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0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赁合同电子版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裁定。
8、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卖不破租赁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廉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二、廉租房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对轮侯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宅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宅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因保障方式的不同,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双方也有一定区别。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应与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签订补贴协议,与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廉租实物住宅的家庭应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期交纳租金。租赁住宅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宅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宅补贴的情形等内容。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什么是租赁物,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租赁物租赁物是指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一般说来,由于租赁合同不转移财产所有权,因租赁关系终结时承租人必须返还原物,故只有在原物为有体物、非消耗物和特定物的条件下,原物的原状才能在承租人经过一番使用之后得到保持,并最终返还给出租人。
二、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包括哪些内容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灭失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也当然终止,但承租人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租赁物系承租人的原因而灭失的,承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非因承租人的原因灭失的,承租人不负责任。
(二)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由于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须返还原租赁物,从本质上讲,承租人应在不消费租赁物的条件下达到使用目的,所以租赁物应当是有体物、非消费物:所谓有体物,一般是指有一定形状,能够为人们视觉、感觉所认知的物,而且应是不易腐烂、变质、消化、消灭其价值的非消费物。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其作为租赁物的价值,否则,看不见、摸不着或者一经使用就消失殆尽的物,将无以体现财产租赁合同的使用权转让属性。但在特殊情况下,消费物也可以成为租赁物,但以承租人以非消费方式使用租赁物为限,如租赁食品供展览之用。因此,原则上讲,只要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状态,或者符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收益后合理损耗的状态,其返还义务的履行就是适当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如果承租人的行为是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不恢复原状,并可以在现有增加价值的范围内向出租人请求偿还费用。
(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期间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承租人即无权再继续使用租赁物,故应及时返还租赁物。承租人不及时返还租赁物,应负违约责任,出租人既可以基于租赁关系要求承租人返还,也可以基于所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因为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已没有占有租赁物的合法依据。承租人不仅应当支付逾期返还租赁物的租金,偿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还应承担租赁物逾期返还期间意外灭失的风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在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中。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破产企业房产可否买卖不破租赁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问题。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 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 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 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0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赁合同有哪些必备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6、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金融租赁合同样本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金融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由乙方自行选定下列设备(见附表)。甲方同意融资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融资实际发放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具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乙方具有使用权,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做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转租、分租、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工作方便。
3、对于租赁物的质量、性能、规格等与购买合同不符时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改变融资金额及拒绝融资权力。
4、对于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5、租赁物如发生非自然损坏、灭失,甲方有向乙方索赔权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手续费:按融资总额_________%计算,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交付(纳入租赁费总额分次交付)。
3、租金收取办法: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交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租金按季(月)收取,每次收租月份的_________日为收租日,由甲方以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收取,如逾期支付,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每日加收万分之三的迟付金。
第四条 租赁期满甲方出售租赁物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乙方自购进租赁物之日起,按不低于购置租赁物总价金额,以甲方为受益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由乙方负担,保险单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如租赁物发生保险人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抵作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该赔款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转付给乙方;如该赔款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甲方。如租赁物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件,自发生至恢复使用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 _________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承认并负责监督乙方恪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乙方不能履约,担保人愿意无条件地承担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的结算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以上各项责任和义务,即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附件为:
1、租赁物财产转让证明书;
2、租金偿付表;
3、租赁物购货发票设备清单;
4、金融租赁借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金融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由乙方自行选定下列设备(见附表)。甲方同意融资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融资实际发放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具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乙方具有使用权,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做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转租、分租、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工作方便。
3、对于租赁物的质量、性能、规格等与购买合同不符时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改变融资金额及拒绝融资权力。
4、对于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5、租赁物如发生非自然损坏、灭失,甲方有向乙方索赔权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手续费:按融资总额_________%计算,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交付(纳入租赁费总额分次交付)。
3、租金收取办法: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交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租金按季(月)收取,每次收租月份的_________日为收租日,由甲方以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收取,如逾期支付,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每日加收万分之三的迟付金。
第四条 租赁期满甲方出售租赁物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乙方自购进租赁物之日起,按不低于购置租赁物总价金额,以甲方为受益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由乙方负担,保险单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如租赁物发生保险人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抵作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该赔款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转付给乙方;如该赔款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甲方。如租赁物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件,自发生至恢复使用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 _________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承认并负责监督乙方恪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乙方不能履约,担保人愿意无条件地承担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的结算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以上各项责任和义务,即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附件为:
1、租赁物财产转让证明书;
2、租金偿付表;
3、租赁物购货发票设备清单;
4、金融租赁借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买卖不破租赁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