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补缴要怎么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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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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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补缴条件。单位: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成都社保补缴要怎么进行

成都社保补缴要怎么进行

一、补缴条件

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二、补缴材料

单位: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补缴流程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个人: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四、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成都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28-61888166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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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咱们成都本地户口的居民可以直接去补交社保,但要注意了哈!要是你这个人参保的养老保险本年度有拖欠没交的部分的话呢,得在下一个年度公开通知的那段时间里(大概是1到3月份),登陆个人的社保网上办理平台进行补交的申请哦,过了这个时间点就不能再去补交啦!若是对成都社保补缴怎么办理还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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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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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也区别于城镇职工社保,而实际上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群体来看,个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的人数也比较多。在成都也是有很多人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想要重新补交社保,其实,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非常的简单的,因为所谓的流程就是我们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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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的社保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缴的社保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5、微信查询
打开微信后关注电子社保卡微信公众号,然后将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进行绑定。绑定完成后,在电子社保卡会话框下方点击【社保查询】进入社保服务里面,点击【个人社保信息】进入到业务办理页面。在个人社保信息里边点击【个人社保缴费信息查询】。在“险种”里面选择要查询的的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然后再选择查询缴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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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补缴社保流程是什么?
补缴流程:1、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处室领导审批同意。2、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3、个人到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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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律师回复]
1、一般情况的亏损弥补。
首先要明确亏损的内涵。税法上的“亏损”是指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
其次亏损的弥补期限是5年。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8号)第八条明确,对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之间的亏损弥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48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这条规定要求,企业取得的免税项目应该单独核算,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不能盈亏相抵。而企业会计利润是综合计算的,没有区分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纳税申报表同样未单独体现应税项目所得与优惠项目所得。因此,计算应税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免税项目所得,不管免税项目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作全额调减,计算公式为:应税项目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免税项目所得。要注意的是,旧所得税税法对此有不同的处理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4号)的规定,免税项目的所得可以弥补应税项目当年及以前的亏损。
3、筹办期间形成的亏损弥补问题。一是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由于企业在筹办期没有开始生产经营,无从计算损益,因此筹办期不计算亏损,也无需进行汇算清缴,而筹办费的有效亏损弥补期限也得到了推迟。
4、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亏损。对跨年度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否弥补亏损的问题,新旧税法有不同的处理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56号)(注:该文已废止)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而根据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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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有哪些
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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