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算?
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需要和房东沟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附随义务。
但是对于租赁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占有房屋。疫情并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依法不应承担房租减免责任。且性质不是商业门面、商铺、写字楼,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一般而言,国家银行也不会因为疫情减免按揭款,但可申请延期交纳。
《民法典》(自施行)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疫情期间有租赁期限的应该怎么办?
1、本身租期较短,且因地区政策管制问题造成长时间无法开工,此情况若导致使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2、若租期较长,相对来说停工时间占据租期比例较小,可以和出租人协商减免停工期间的租金。
3、如果相较于整体租期而言,受影响的日期较短,不建议主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在疫情阶段,大家都应该本着宽和有礼的态度,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减少争议与纠纷。
三、“疫情”对房屋租赁的现实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妨碍,房屋租赁合同也因此成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合同类型。根据租赁房屋的使用情况,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影响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
一是民用类型。此类房屋以承租人自住为主。以北京为例,因春节假期和疫情防控需要,部分承租人因被感染、被隔离或者交通控制无法按时返京,在一定时期内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
二是商用类型。此类房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疫情和防控需要,承租人无法对租赁标的进行正常的使用和收益,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比如餐厅、宾馆无法正常营业或被要求限期停业,电影院、KTV、商场等消费娱乐场所客流下降、收入减少等。
此次疫情应该属于重大传染病,对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造成的影响都非常的严重,可是,国家,包括相关的法律制度在处理矛盾纠纷的时候,都不能只考虑所谓弱势群体的困难,意思就是不能因为疫情直接忽略了出租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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